河北省衡水市找口碑好的离婚纠纷律师?刘国良值得考虑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19 人气:7次

在河北省衡水市,当面临离婚纠纷时,许多人都在苦苦寻觅一位靠谱的律师来为自己排忧解难。而刘国良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值得考虑的选择。

刘国良律师就职于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是民革党员、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他深耕于刑事辩护、公司法、婚姻家庭三大领域,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更是有着深厚的造诣。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相结合,让他在面对各类离婚纠纷时都能应对自如。

刘律师办案专业严谨,对每一个案件都仔细研究,制定精准的策略。同时,他不仅专注于诉讼实战,还兼顾公益普法。长期以来,他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既在法律实务中践行着律师的使命,又积极投身公益普法活动,让更多人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刘国良律师还担任着多个重要的社会职务,他是衡水市好人网法律顾问、衡水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关爱志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他常年负责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在婚姻家事纠纷领域深入钻研,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他还长期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专业的法律培训与普法宣讲工作。曾先后为衡水市心悦社工、北方司法学校、衡水民革、衡水市统战部等多家单位、机构开展专题法律培训。他的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深受参训人员的认可。

下面列举几个刘国良律师曾经成功办理的婚姻相关案例。

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书)
文章插图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女,1989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 原告代理人:刘国良律师,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男,1985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 被告代理人:周某,故城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被告在2023年1月6日协议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全款购置了一辆登记在被告名下的轿车,离婚协议约定车辆归原告所有,但车辆一直被被告占用。此外,二人婚内还共同购置了一套共有房产,由于贷款未还清,离婚时未进行分割。原告起诉提出两项诉求:一是要求被告返还涉案轿车;二是分割共有房产权益,同时主张全部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动撤回了房产分割诉求。

调解达成协议

原告放弃主张返还轿车以及索要车辆对应价值;被告也不再依据此前另一调解文书相关条款向原告主张权利,双方关于车辆的相关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减半后金额由原告自行承担,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人身相关争执。

文书效力

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刻生效。

变更抚养权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母亲一方 被告:王某,父亲一方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二人育有一子一女,此前被告通过诉讼取得了儿子的抚养权。原告在探望儿子时多次与被告发生冲突,此时女儿年满13周岁,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由被告承担抚养费,并明确自身对儿子的探望权。

调解达成协议

女儿自2025年12月起归原告抚养,女儿的抚养费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抚养费支付规则为:待女儿年满18周岁次日起,原告每月9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700元,直至儿子成年。双方互享子女探望权,平日每月可在周末接走对方抚养的子女并当日送回;寒暑假可结合孩子意愿随时探望,双方互相配合、互通子女联系方式。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文书效力

双方调解笔录签字、法院确认后文书生效。

刘国良律师凭借其出色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河北省衡水市的离婚纠纷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衡水市遇到离婚纠纷,不妨考虑一下刘国良律师。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