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专业深耕,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
在当今社会,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也愈发复杂。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
个人简介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常年从事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刘律师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执业经历
执业以来,刘爱玉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作为劳动法、民商领域的专家,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并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她的服务范围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等。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刘爱玉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成功案例
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刘爱玉律师建立了“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和集体维权案,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了30余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其中,一起典型的成功案例是“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这起案件不仅关系到一位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更触及了“银发劳动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工伤保障权益。
基本案情
张某系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白班早上6:50接班,夜班下午5:30接班。2024年12月4日,接班同事王某到岗,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停放在值班岗亭旁边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监控视频显示:张某上车后不久便上半身趴在方向盘上,约两分钟后同事王某发现异常上前搀扶并求助。张某后经送医抢救,于当日8时30分死亡。
争议焦点与办案难点
本案争议焦点有二:
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即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张某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主体条件(即是否受劳动关系限制)。
代理思路与核心论证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关于焦点一:发病时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核心论证逻辑:交接班≠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事实层面: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即其停放三轮车的地点,属于医院门卫岗亭的工作辐射范围),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证据层面: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未进入“下班途中”或“回家”状态;法律层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张某的情况应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
通过刘爱玉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支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保障了张某家属的合法权益。
职务与荣誉
刘爱玉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在未来,她将继续以专业和热情,为更多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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