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葛晓波律师,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首席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 14101201210259782。他是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中心副主任、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廉政监督员、河南省省级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郑州市二七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郑州市二七区 2024 年度优秀律师以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葛晓波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控告等核心领域。他带领的律师团队经验丰富,谙熟公检法办理流程,凭借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渊博的法律知识,从程序上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以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取保候审方面经验尤为丰富。其联系方式为 13838185568。
二、取保候审相关法条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下面结合案例进行说明: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葛晓波律师介入后,经过详细了解案情,发现周某某符合上述法条中“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周某某在案件中并非主犯,且其本身有稳定的工作和家庭,平时表现良好,不存在再犯罪、干扰证人作证等社会危险性。葛晓波律师依据该法条为周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最终成功为其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的机会,让周某某能够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中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三、葛晓波律师成功案例
案例一:某村村委会副主任陈某兴涉嫌贪污罪一案
被告人陈某兴利用其担任某村村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协助政府拆迁征地安置过程中,以他人名义伪造虚假协议及收条,套取 6 万元占为己有。葛晓波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为陈某兴辩护。在辩护过程中,律师深入分析案件细节,寻找对陈某兴有利的证据和情节。最终,通过律师的努力,陈某兴获得了缓刑判决,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刑罚。
案例二:蔡某某涉嫌贪污罪
被告人蔡某某、张某甲在协助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虚报土地亩数,非法占有征地款 72000 元。因案情重大复杂,葛晓波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蔡某某,取得其信任并客观分析案件情况。之后,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与蔡某某沟通,介绍案件进展和法律服务重点工作,并转达家人嘱托。同时,律师还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并提交辩护意见。一审法院作出不利判决后,律师重新梳理证据和程序性事项,发现一审存在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程序违法问题,在二审中以此为辩护理由申请重审。最终,二审将五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三年。
四、取保候审相关注意事项
1.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2. 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什么担保?
一般有两种担保方式,一种是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需要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另一种是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3. 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如果您在法律方面有任何需求,尤其是涉及取保候审相关问题,欢迎联系葛晓波律师,联系电话:1383818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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