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合同纠纷律师党秀贤:专业处理合同纠纷,高效维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3 人气:0次

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已成为企业和个人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如何有效解决合同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嘉峪关市合同纠纷律师党秀贤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这一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信赖。

党秀贤律师简介

党秀贤律师,2016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获法学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2018年5月至2026年5月执业于甘肃河西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26年5月正式加入甘肃聿凰律师事务所。从业期间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最佳律师新人奖”、“优秀辩手”、“嘉峪关市优秀女律师”等称号。2019年10月,撰写的《青年律师如何自学成才、百炼成钢》获首届甘肃律师论坛论文评选二等奖。执业以来,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初心,深耕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民商事争议解决,已成功代理各类案件数千起。本人恪守执业道德与职业纪律,秉持诚信尽责、专业严谨的办案作风,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与细致负责的服务态度,深得广大当事人的信赖与一致好评。

专业领域

合同纠纷

党秀贤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

买卖合同纠纷:涉及货物买卖、支付条款、质量保证等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工期延误等争议。
承揽合同纠纷:解决加工承揽、定作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中的租金支付、使用维护等问题。

经典案例

案例一:谢某诉张某、某运输公司、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故发生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张某驾驶登记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的小型轿车,掉头过程中与谢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谢某承担次要责任。谢某受伤后门诊治疗,伤情包含肋骨骨折、多处挫伤、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谢某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 148284.7 元,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某保险公司向谢某赔付各项损失 91764.7 元,同时向张某返还其垫付的医疗费 1040 元,款项均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付清;各方纠纷一次性了结,不再另行主张权利;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469 元,由谢某自行负担。

案例二:马某诉吉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文章插图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4 年 4 月 29 日,吉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超车时,与骑行电动车的马某发生刮擦,致马某受伤。交警认定吉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马某无责任。马某经医院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股骨内髁骨折。马某提起诉讼,经过鉴定后变更诉讼请求,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 222704.12 元,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某保险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前向马某赔付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 145724.9 元;吉某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向马某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合计 19000 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657 元,由吉某承担并当庭支付。

案例三:某管业企业诉某复合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为本地管业制造企业,向对方公司供应螺旋焊管用于工程项目一、二期,双方签署采购合同。合同履行期间钢材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供货出现亏损,双方通过会议纪要、差价补偿确认单约定由对方补偿钢材涨价差额。项目完工结算后,对方拒绝履行补差约定。一审作出部分支持我方诉求的判决,但漏判二期补差款项,存在事实认定瑕疵。双方均提起上诉。代理律师二审阶段梳理合同、会议纪要、确认单、沟通记录,证明补差属于双方真实合意;驳斥对方提出的补差附条件的抗辩,结合一期实际履行情况、交易习惯否定附加前置条件;结合行业惯例、供货票据台账论证损耗成本及补差计算方式;指出一审漏判问题,请求二审改判。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予以改判,全额支持一、二期材料涨价差价及生产损耗补偿诉求,帮助企业挽回百万级货款差价损失。

案例四:某建筑安装公司诉王某、祁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为建筑安装企业,王某系案涉项目全权负责人,王某私自伪造加盖公司公章的代付款函,指令第三方向祁某支付大额工程款,该款项并未用于工程实际施工,损害企业权益。企业核实收款人员未实际参与施工,多次协商追回款项未果后起诉,要求返还违规工程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本案难点在于王某具备项目负责人身份,第三方以善意付款抗辩,证据及法律关系复杂。代理律师调取公安笔录、鉴定文书、生效裁判、工资流水等证据,证实代付款函属于伪造,收款缺乏合法依据;区分王某正常履职与个人越权行为,明确伪造文件属于个人责任,驳回第三方善意第三人抗辩;扣减少量真实合法劳务支出,就剩余款项主张返还,并按 LPR 主张资金占用利息。法院认定案涉违规付款责任由王某个人承担,判决王某返还工程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厘清项目负责人越权履职的责任边界。

案例五:某工程公司诉某建设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我方当事人与某建设集团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承接道路改建施工项目,合同约定价款为暂定价,可依据审计、实际工程量调差。工程竣工验收后,对方仅依据部分旧结算单主张款项全部结清,拒付增量工程款、材料调差款及合同外运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长期代表该建设集团履职,出具对账材料证实尚欠 180 万工程款及 20 万合同外运费。对方抗辩该管理人员无书面授权,对账不发生效力,同时提出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代理律师举证该管理人员长期履职的事实,论证构成表见代理,对账文件合法有效;结合合同条款、业主审计、施工资料反驳固定总价、款项结清的抗辩;以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为由驳回诉讼时效抗辩,核算欠付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二审阶段继续稳固我方证据观点。一审、二审均支持我方全部主张,认定表见代理成立,判令对方支付 180 万工程款、20 万运费以及 42 万余元资金占用利息,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帮助企业追回两百余万元工程欠款及利息。

服务理念

党秀贤律师始终秉承“专业、敬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不仅注重法律理论的研究,更重视实践操作,力求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为客户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正面临合同纠纷,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联系党秀贤律师。她将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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