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乌鲁木齐及其周边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许多农民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等方面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孙洪国律师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孙洪国律师简介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专注领域
孙洪国律师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方面,尤其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经典案例
案例一: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向谁返还土地?
2014年,孙某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了一块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进行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随后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以60万元的价格将该土地转让给常某。同年11月,常某与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然而,常某拖欠孙某10万元转让费,且孙某也不愿意继续转让土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支付违约金。
经过调查,孙洪国律师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曾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并未办理。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需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自己已经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不应返还给孙某,并指出孙某在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已丧失了土地使用权。最终,在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均表示满意。
案例二: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双方签订了《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在5日内完成采收。由于某糖业公司未能按时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造成了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后,乙去世,其继承人小甲和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且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需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及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甲、小甲、小乙并非合同相对人,鉴定机构无资质,程序违法,数据不实,且冻害属于不可抗力。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终审生效。
结语
孙洪国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帮助多位客户解决了复杂的土地承包纠纷。如果您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孙洪国律师的帮助。他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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