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赔偿纠纷中,有一部重要的法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该法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李亚萍律师,是广东华商(三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她本科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深耕法律领域多年,专业功底扎实。其联系方式为 13118923559。
李亚萍律师主攻工伤赔偿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兼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各类合同纠纷及企业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等领域。从业至今深耕民事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担任多家企业、政府单位法律顾问,将法律专业能力融汇贯通于多领域实务。她持有教师资格证、民航安全检查初/中级证、全国二级建造师证、全国导游资格证、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企业合规师等多项跨领域资质,办案时耐心细致倾听当事人陈述,擅长全面精准法律分析、制定专业谨慎的应诉与协商策略,兼顾专业度与实操性。
执业荣誉颇丰:2020 - 2021 年实习期间获海南省司法厅、华商三亚分所优秀实习律师;2021 - 2024 年连续获评华商三亚分所/总所年度优秀律师,2023 年另获华商三亚分所年度敬业奖,专业能力与执业态度获行业高度认可。
在服务方面,李亚萍律师团队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工伤赔偿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等。团队秉持认真、负责、高效的执业态度,从案件对接、法律分析到协商谈判、协议落地全程跟进,兼顾弱势群体维权需求,提供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工伤赔偿纠纷方面经验丰富,凭借专业深耕、经验丰富、全程跟进和多元能力等优势,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工伤赔偿难题。
法条案例解读
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为例。曾有这样一个案例,当事人某先生在三亚某项目工地工作期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操作机器时发生意外,导致身体受伤。某先生与涉事企业就赔偿金额、款项核算等事宜协商未果。李亚萍律师团队介入后,细致梳理工伤事实,依据此条法规,认定某先生的情况属于工伤。团队精准核算含前期垫付费用、社保工伤赔付、企业补足款项在内的全部赔偿明细,与企业展开专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某先生成功获 15 万元一次性全额工伤赔偿,协议明确剩余款项支付期限及企业违约责任,全面保障了伤者合法权益。
工伤赔偿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发生工伤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实际情况确定。
3. 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该怎么办?
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其工伤赔偿责任由企业承担。职工可以与企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总之,在工伤赔偿纠纷中,了解相关法条和注意事项至关重要。如果您遇到工伤赔偿纠纷问题,李亚萍律师团队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311892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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