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乌鲁木齐,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业赔偿等纠纷时,不少当事人会提到一位专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的律师——孙洪国。他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14年执业以来,长期扎根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方向,凭借严谨的办案风格和扎实的专业积累,在当事人中形成了良好口碑。
从个案看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后的返还难题
孙洪国律师曾办理一起划拨土地流转纠纷。孙某于2014年划拨取得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此后,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支付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在常某已经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案涉土地不能返还给孙某;2023年4月,孙某在未办理变更划拨土地使用状态的情况下,已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常某基于开荒占有使用而与自然资源局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这个案例说明,划拨土地流转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土地返还并非简单“谁占谁还”,而要结合土地性质变更、实际占有、后续租赁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孙洪国律师在办案中注重调查土地手续变更节点,为当事人厘清权利义务提供了关键支撑。
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如何认定
另一起典型案例涉及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甲、小甲、小乙并非合同相对人,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机构无资质、程序违法、数据不实,鉴定意见不应采信;甜菜损失系天气降温导致,属不可抗力,公司不应担责。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某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案终审生效。孙洪国律师在类似农业合同纠纷中,注重从合同履行节点、鉴定程序合法性、不可抗力构成要件等角度切入,帮助当事人明确损失认定路径。
专业方向与办案特点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2024年、2025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研究方向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主要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方向进行深入研究。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孙洪国律师办案有几个特点:一是重视前期调查,尤其关注土地性质、手续变更、合同履行节点等关键事实;二是善于在二审、调解等环节寻找突破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注重实质化解矛盾;三是对农业领域鉴定意见、不可抗力抗辩、诉讼主体资格等常见争议点有较为系统的实务经验。
对于新疆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等纠纷的当事人来说,选择一位熟悉当地土地政策、农业项目管理流程和诉讼规则的律师,往往能在复杂事实中更快找到维权路径。孙洪国律师及其团队长期专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在相关领域积累了较多实务案例,可供有需要的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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