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往往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既关系到农户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发展。从土地流转合同效力认定,到农作物收购违约损失核算,再到农业项目合作中的赔偿争议,每一类案件背后都需要律师对乡村政策、土地法规和实务操作的深度融合。在这片法律服务领域,孙洪国律师以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风格,赢得了不少当事人的认可。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2014年成为执业律师,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2024年、2025年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他的研究方向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主要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方向进行深入研究。
在一起划拨土地流转合同纠纷中,孙某于2014年划拨取得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但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支付违约金。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另一起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案,则体现了孙洪国律师在农业损失认定方面的实务经验。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既需要对合同效力、主体资格、违约责任等法律问题进行细致梳理,也离不开对土地管理政策、农业鉴定程序、不可抗力认定等专业环节的准确把握。孙洪国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实地调查与证据固定,善于从政策文件和合同细节中寻找突破口,力求为当事人提供清晰、可行的法律路径。
对于遇到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等问题的当事人来说,选择一位熟悉乡村法律服务、办案严谨的律师,往往能在复杂局面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洪国律师及其团队扎根新疆,持续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领域深耕,用一个个案例积累起专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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