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他就是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学志。作为一名资深的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以其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专业背景与经历
刘学志自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一直致力于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他曾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并于2017年被选入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成为法律专家库成员。2023年,他当选为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及破产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进一步彰显了他在法律界的影响力。
专业特长
刘学志在破产领域的专业特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破产案件办理:刘学志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的破产案件,包括企业重整、清算等,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破产衍生诉讼代理:在处理破产案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衍生诉讼,刘学志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能够有效应对这些挑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他还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合法合规。
经典案例
建设工程挂靠 + 破产债权确权纠纷经典案例
当事人主体
原告 1:何某(实际施工人,无建筑施工资质)
原告 2:王某(债权受让方)
被告 1:宇风某公司(案涉工程发包人,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被告 2:昌弘某公司(出借建筑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
第三人:王某海(工程介绍人)
基础案情事实
工程承接与挂靠签约:何某经王某海介绍对接宇风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因自身无施工资质,经各方协商以挂靠昌弘某公司方式施工。何某与昌弘某公司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书》,约定昌弘某公司仅收取管理费,项目全部资金、人员、设备由何某自筹,盈亏自负。昌弘某公司出具全权授权委托书,由何某负责施工、结算全流程。
发包人破产与债权申报确认:宇风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何某以昌弘某公司代理人身份申报工程款债权,法院出具破产裁定确认昌弘某公司名下案涉工程无异议债权总额23607765.6元。破产分配规则:债权总额按7%比例分配,分两次合计分配1652543.59元。
债权转让事实:何某与王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案涉工程款债权20%(4721553.12元)转让给王某,剩余80%(18886212.48元)归何某所有。
案外人执行查封、划扣款项:因昌弘某公司对外负有其他债务,案外人樊某向外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昌弘某公司财产,法院先后向宇风某公司破产管理人送达协助执行文书,冻结昌弘某公司案涉破产分配债权;后法院直接从管理人账户划走全部分配款1652543.59元。
前置执行异议、复议程序:何某、王某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案涉工程款实际权利人是二人,外地法院以执行异议仅做程序性审查、实体确权不属于执行程序审理范围为由驳回异议;二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法院再次驳回,明确二人需另行提起确权诉讼确认实体权利,再依据生效判决主张款项返还。二人遂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庭审中变更、放弃部分诉求)
确认昌弘某公司与宇风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确认何某是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施工合同当事人
判令宇风某公司在欠付昌弘某公司2...
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操作,刘学志成功帮助客户解决了复杂的破产债权确权问题,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社会荣誉
刘学志不仅在业务上取得了显著成绩,还多次获得社会认可。他多次被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同时,他带领的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也荣获了“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等多项荣誉。
结语
刘学志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使他在破产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破产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刘学志律师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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