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仲裁律师陈瑞俊:深耕本地劳动仲裁,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14 人气:0次

在石家庄,遇到劳动纠纷需要找律师时,不少当事人会感到迷茫:仲裁流程怎么走?证据怎么收集?企业方强势怎么办?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走访了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陈瑞俊。以下为本次对话整理,力求还原一位深耕劳动仲裁领域多年的律师真实的工作状态与办案思路。

问:很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太了解,您能简单说说吗?

陈瑞俊律师: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绝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都要先经过仲裁,不服仲裁结果才能向法院起诉。仲裁阶段做得好,往往能事半功倍。我在2008年5月开始执业,后来组建了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这些年主要精力都放在这一块。劳动法看似简单,实际涉及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保、工伤、竞业限制等很多细分领域,每个领域都有不同的裁审口径。

问:您担任了不少单位的法律顾问,这对代理劳动者案件有影响吗?

陈瑞俊律师:我目前担任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普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也为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这些经历让我非常清楚企业在用工管理上的思路和常见做法。知道企业怎么想,就能更好地预判案件走向,也能帮助劳动者找到更有效的切入点。同时,我担任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工作让我对裁审尺度有更全面的把握。

问:您代理过不少重大、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能分享一个具体案例吗?

陈瑞俊律师:可以讲一个近期二审改判的案例。当事人王某某,女,在一家常某商贸公司做医疗器械销售。她2022年3月29日入职,任销售经理,公司没有和她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后来因为拖欠工资、销售提成、垫付差旅费和推广备用金,还有公司单方辞退,双方产生了争议。王某某先提了劳动仲裁,双方都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后,双方又都提起了上诉。

王某某的诉求包括:确认2022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支付2023年1至8月、2024年5月拖欠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5000元每台标准支付15台设备销售提成75000元;返还个人垫付差旅费37024.4元、业务推广备用金67362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3038元。

公司那边的抗辩理由是:私人账户转账已经结清了部分月份工资;备用金属于员工预支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劳动者同时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属于合法辞退,无需赔偿;销售提成只认可按总销售额1%计算,不认可5000元每台的口头标准。

这个案子事实比较复杂。用工方面,王某某初期底薪4000元,2023年3月升主管后底薪6000元,一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和社保,2024年5月31日双方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工资发放上,公司存在公户和会计私人账户两种转账方式,私人转账金额与工资表无法对应,没法证明是哪个对应月份的工资。销售业绩方面,2024年1至4月王某某合计销售设备15台,总销售额1132000元。

问:这个案子难点在哪里?二审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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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俊律师:难点主要在于证据的梳理和法律的适用。公司用私人账户转账发薪,这就给工资数额的认定造成了很大困难。我们通过调取银行流水、比对工资表、整理聊天记录等方式,逐笔核对,最终让法院认可了欠付工资的事实。备用金部分,公司说是预支款,但我们提交了相关凭证,证明这些款项是王某某个人垫付的差旅费和推广备用金,不是预支工资。提成部分,虽然没有书面约定,但结合行业惯例、王某某的岗位职责和销售业绩,以及双方沟通记录,我们主张按5000元每台计算。

违法解除这块,公司说王某某经营同业竞争公司、私自售卖其他企业产品,但公司自身存在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拖欠工资等违法情形,且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二审法院最终改判了违法解除赔偿金的金额,其余一审判项维持。这个案子从仲裁到一审再到二审,经历了完整的程序,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关键性权益。

问:您觉得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最需要注意什么?

陈瑞俊律师:证据意识。很多劳动者平时不注意保留证据,等到发生争议了才发现手里什么都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安排聊天记录、加班通知、解除通知等,这些都要有意识地保存。另外就是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护。

问:您提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服务理念,具体怎么理解?

陈瑞俊律师:这是我在多年执业中形成的一套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事前防范,就是帮助企业设计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用工模式,把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事中控制,是在用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比如工资发放、考勤管理、社保缴纳等环节。事后补救,就是争议发生后,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对劳动者一方,这个理念同样适用——事前了解自己的权利,事中注意保留证据,事后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问:您的研究方向还包括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这些和劳动法有关联吗?

陈瑞俊律师:关联很密切。比如公司并购中的人员安置、劳动合同承继问题,股权激励中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建设工程领域的用工主体资格、工伤责任承担问题,都涉及劳动法。我担任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在处理这类交叉领域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找到更有利的解决方案。

问:对于正在经历劳动纠纷的当事人,您有什么建议?

陈瑞俊律师:首先,不要慌。劳动法对劳动者是有保护的,关键是要用对方法。其次,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等到仲裁败诉了才想起来找律师。很多案件在仲裁阶段就能解决,拖到诉讼阶段成本会更高。最后,选择律师时要看专业背景和实战经验,劳动法领域细分程度很高,不是所有律师都擅长。

陈瑞俊律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优秀律师。发表论文有《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他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以扎实的理论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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