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深耕合同纠纷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14 人气:1次

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从无纺布买卖案看合同纠纷的维权关键点

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标准、交付型号、货款支付等环节一旦出现分歧,往往引发复杂的法律争议。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2014年至今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深耕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十余年,在新乡市、长垣市范围内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本文结合宁乔姬律师代理的一起无纺布买卖合同纠纷案,解析合同纠纷中的核心维权要点。

一、案件背景:疫情期间的无纺布买卖争议

2020年疫情期间,某进出口公司与某新材料公司先后签订两份无纺布销售合同,约定采购SMMS无纺布,质量标准载明执行行业标准FZ/T64034-2014,40克无纺布单价110000元/吨,约定预付50%货款、款到发货。宁乔姬律师代理新材料公司一方参与诉讼。

文章插图

第一份20吨合同双方货款两清,履行完毕终止;第二份合同卖方累计发货28.0277吨,买方退回10.2232吨,卖方同步退款1807024元,实际交付17.8045吨、买方实付货款2278976元。双方就货物型号和质量标准产生争议,买方起诉索要可得利益损失,卖方则反诉要求支付剩余货款。

二、争议焦点:质量标准与型号标注的认定

买方主张两项违约事实:一是卖方出库单标注型号为SMS,与合同约定SMMS不符;二是双方事前微信沟通约定质量标准为AAMI3级、静水压≥50,实际货物检测静水压仅32,远不达标,造成出口订单损失。买方一审起诉索要719万余元可得利益损失,二审上诉主张215万余元损失。

卖方反诉要求买方支付剩余货款284102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314万余元,理由是买方未完整履行第二份合同。

三、裁判要点:举证责任与合同依据的权衡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书面合同仅约定FZ/T64034-2014行业标准,该标准涵盖SMS、SMMS多层无纺布,40g产品静水压要求≥280mmH₂O;微信磋商的AAMI3级标准未写入合同,不能作为约束双方的正式质量依据。

关于举证责任,买方主张货物型号、质量不合格,负有举证义务;买方虽申请司法鉴定,但拒不缴纳鉴定费,鉴定机构终止鉴定,买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关于型号不符抗辩,卖方主张出库单SMS标注为疫情期间员工笔误,且买方自身对外合作协议也使用SMS表述,买方无实物证据证明货物少一层熔喷布,不足以证明货不对版。

最终,法院驳回双方全部诉求:买方无证据证明卖方违约,可得利益损失诉请不予支持;合同签订后时隔一年多卖方才主张继续履行,疫情期间无纺布价格暴涨后行情大幅回落,继续按原价履约对买方显失公平,驳回卖方诉求。

四、实务启示:合同纠纷中的证据固定与条款明确

从本案可以看出,合同纠纷的胜负往往取决于书面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履行过程中证据的固定。宁乔姬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精准把握了质量标准约定以书面合同为准的原则,以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宁乔姬律师现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始终以“情理兼顾、守护权益”为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领域,宁乔姬律师注重从合同签订、履行到争议解决的全流程把控,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五、专业积累:多类型合同纠纷的实战经验

除买卖合同纠纷外,宁乔姬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还涉及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服务合同等多种类型案件的代理工作。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宁乔姬律师形成了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注重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

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宁乔姬律师带领团队持续为当事人提供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无论是合同条款的审查把关,还是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亦或是争议发生后的诉讼代理,宁乔姬律师均以专业实力护航当事人合法权益。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