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有一位备受尊敬的离婚纠纷律师——郝淑巧。她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26年,专注于处理各类复杂的离婚案件,为众多家庭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专业背景与荣誉
郝淑巧律师拥有清华法律硕士学位,法学理论扎实。自2000年创办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以来,她一直致力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庭审和调解经验。她曾被评为石家庄十佳女律师,并多次获得市司法系统的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执业理念
郝淑巧律师始终坚持“以法为基,以诚为本”的执业理念。她认为,婚姻家事无小事,每一案都关乎家庭、财产与尊严。因此,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她都会穷尽证据、严控风险,尽可能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当诉必赢,既为客户守住财产,也保护他们的体面与安宁。
经典案例
案例一:离婚纠纷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女士
被告:王先生
案由:离婚纠纷
案情概要
王女士和王先生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23年12月起,双方因购房事宜产生矛盾并分居。原告起诉要求离婚、抚养两名子女、分割房产及共同存款,并主张损害赔偿;被告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子女,并依法分割财产,否认存在过错及借款债务。
核心争议焦点
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
婚后房产(一方父母部分出资)的性质认定与分割
夫妻共同存款范围与分割
被告父母出资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是否成立
法院查明关键事实
婚生子9周岁,自愿随被告生活;婚生女3周岁,随原告生活。
原告月均收入约7675元,被告月均收入约12514元。
案涉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现价值118万元,首付款由被告父母出资,被告主张为借款但仅有个人签字借条,原告未追认、不知情。
双方分居日被告名下存款合计124325.53元;原告名下经核对存款合计1394345.33元,分居后收入无证据证明隐匿,不再逐笔分割。
原告主张被告存在暴力行为,但未举证达到法定损害赔偿情形。
法院裁判要点
准予双方离婚,基于子女意愿与生活现状,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婚生女由原告抚养,双方互付每月1600元抚养费至18周岁。
房产归被告所有,剩余贷款由被告偿还,被告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273279.3元;被告父母出资款因无共同借款合意,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存款相互抵扣后,原告支付被告635009.9元。
原告损害赔偿请求因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案例二:赠与合同纠纷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先生
被告:赵女士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情概要
原、被告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转账。原告曾以婚约财产纠纷起诉要求返还272600元,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一般赠与并驳回诉请。后原告再次以赠与合同纠纷起诉,要求返还306312元(含前案272600元 + 共同消费一半),主张被告索取财物、藏匿证件,被告抗辩构成重复起诉。
核心争议焦点
本案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恋爱期间赠与款项的性质认定
法院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原告的诉求已经过前案审理并作出判决,属于重复起诉,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服务范围
郝淑巧律师的服务范围涵盖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等多个方面。她提供一对一深度咨询、全程代理、风险评估、定制方案等服务,支持线下见面与线上咨询。
结语
郝淑巧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赞誉。如果您正面临婚姻家事方面的困扰,不妨寻求她的帮助,相信她能够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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