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深耕刑事辩护,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18 人气:0次

在乌鲁木齐刑事辩护领域,马德清律师是一个常被提及的名字。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及法工委委员、昌吉州政协委员等多重身份,他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均有突出表现。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马德清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凭借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和丰富实战经验,在复杂案情中构建严谨辩护策略,成功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同时,他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亦有深厚积累,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实现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凭借突出的专业能力,他先后获得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其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的执业风格,使其成为新疆法律界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兼具多元专业能力的律师。

刑事辩护是一项对专业判断和实务经验要求极高的工作。马德清律师在长期执业中,形成了从阅卷、会见、证据分析到庭审辩护的完整工作方法。他以一宗真实案例展示了这一过程。该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接受委托后,马德清律师反复研读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详细询问案件细节,认真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提出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案件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在辩护意见方面,一审阶段马德清律师提出: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二审阶段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辩护人。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辩护人,继续围绕案件定性、集团认定、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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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马德清律师的辩护工作注重对案件事实的细致梳理和对法律适用的严谨分析。在刑事辩护中,他善于从卷宗中发现关键细节,结合会见中获取的信息,形成有针对性的辩护思路。无论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常见罪名,还是涉及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的复杂案件,他都能围绕组织体系、主观目的、参与程度等构成要件展开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不仅关乎个案公正,也关系到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马德清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解释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他的工作风格务实、严谨,注重在每一个环节中寻找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空间。在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他带领帷幄律师团队,持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兼顾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为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形成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相互支撑的专业格局。

对于面临刑事法律问题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本地司法实践、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战经验的律师,往往能在案件处理中获得更清晰的方向。马德清律师以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持续深耕和多元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在乌鲁木齐及新疆地区的刑事辩护实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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