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实战维权守护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19 人气:1次

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农业项目合作日益频繁,随之而来的土地承包纠纷也呈现出类型多样化、法律关系复杂化的特点。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土地争议中找准法律依据、厘清权利义务,成为许多当事人面临的现实难题。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凭借多年扎根基层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及农业建设项目等领域形成了系统的办案思路,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维权路径。

从军营到法庭:一位法律人的转型之路

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退伍军人。军旅生涯锻造了他坚韧务实、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2014年,他正式成为执业律师,开启了法律职业生涯的新篇章。现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治区三级律师。2019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年、2024年、2025年连续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孙洪国对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守护。他将研究方向锁定为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重点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方向进行深入研究,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

划拨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土地返还何去何从

在土地流转纠纷中,划拨土地的性质认定往往成为案件的关键突破口。孙洪国曾代理过一起典型的划拨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

案件中,孙某于2014年划拨取得一处900亩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但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支付违约金。

孙洪国律师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返还土地。

常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在常某已经取得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案涉土地不能返还给孙某;2023年4月,孙某在未办理变更划拨土地使用状态的情况下,已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常某基于开荒占有使用而与自然资源局直接签订租赁合同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孙洪国在土地权属争议中善于从行政通知、合同效力等多维度寻找突破口的专业能力。

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损失认定终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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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收购合同纠纷中,损失认定和不可抗力抗辩往往是争议焦点。孙洪国曾代理一起甜菜种植收购合同纠纷案。

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

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甲等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意见无效、损失不成立;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

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1526424.9元、违约金152642.49元、鉴定费15000元。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甲、小甲、小乙并非合同相对人,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鉴定机构无资质、程序违法、数据不实,鉴定意见不应采信;甜菜损失系天气降温导致,属不可抗力,公司不应担责。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审生效。

这起案件的成功代理,展现了孙洪国在农业合同纠纷中精准把握诉讼主体资格、鉴定意见效力以及不可抗力认定标准的专业素养。

深耕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为农业经营主体保驾护航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孙洪国律师始终关注乡村振兴领域的法律需求,将法律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无论是土地流转合同的起草审查,还是种植回收纠纷的诉讼代理,抑或是农业赔偿案件的损失认定,他都能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孙洪国看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变迁和多方利益交织,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而应当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正是这种务实、全面的办案理念,使他在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法律服务领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对于面临土地承包纠纷的当事人而言,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理清法律关系、固定关键证据、选择恰当的维权路径,往往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一步。孙洪国律师以其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入研究和丰富实践,正持续为新疆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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