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合同纠纷已成为企业与个人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面对复杂的合同条款和纷繁的法律程序,选择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显得尤为重要。余建导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
一、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具备复合背景
余建导律师拥有15年的银行工作经验和3年的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这使他在金融领域的全流程实务操作中游刃有余。他不仅精通银行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还擅长处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这种独特的复合背景使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从多角度出发,精准锁定案件突破口,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社会身份和岗位
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
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律所优秀党员
三、社会评价
具备银行+金融+法律复合背景,对合同风险把控精准,实务能力突出。
办案严谨细致,擅长梳理资金流水、财产线索,破解债务人逃废债行为。
诉讼策略务实高效,注重保全、执行全流程推进,帮助当事人真正拿回款项。
专业可靠、责任心强,深受客户与同行认可。
四、业务优势
余建导律师专注于合同起草、审核、纠纷谈判、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全链条服务。尤其擅长处理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他的执业城市为广东东莞,熟悉本地各级法院的裁判规则,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五、成功案例
案例一:房屋认购指标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支付72万元向被告购买某城市更新项目认购指标。余建导律师经分析研判,认为因项目长期停滞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积极向法院提供各种证据,包括持续提供案涉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状况。最终,法院认定项目改造周期已远超合理预期,合同目的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实现。法院全面支持原告的核心诉求,判决解除双方协议,被告全额返还72万元本金并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费等。成功为原告挽回全部投资本金与利息损失。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
被告 1: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被告 2: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原告诉请
支付货款621909.58元;
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LPR1.5倍自2025年5月26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
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全担保费1279.63元;
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律师费10000元;
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此案体现了在一人独资企业交易中,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对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些成功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余建导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他的帮助,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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