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濮阳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不追求案件的轰动效应,也不热衷于在镜头前高谈阔论,而是把大量时间花在阅卷、会见、梳理证据和反复推敲定性上。他就是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工会主席张高阳。自2012年执业以来,张高阳律师在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之外,把刑事辩护作为自己深耕的重要方向,用一桩桩扎实办理的案件,诠释着"诚信办案"四个字的分量。
一、从法学生到刑辩律师:一条走了十余年的路
张高阳,1988年2月生,河南南乐人,汉族,法学本科,毕业于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法学专业。2003年至2006年就读于河南省南乐一中,2006年进入大学系统学习法学,2011年完成学业,2012年进入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现为律所专职律师兼工会主席,中级职称。
十余年的执业生涯里,他先后担任濮阳恒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假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市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濮阳市华能疏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这些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让他对合同履行、侵权责任认定等民商事领域的证据规则与裁判逻辑有着扎实的积累,也为他办理刑民交叉类的刑事案件打下了基础。
2022年5月20日,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召开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成果表彰大会,张高阳律师获评"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当时濮阳市共有8名律师受到表彰,他是其中之一,受聘服务瓦屋头镇二郎庙等村(社区)。这份来自行业的认可,背后是长年扎根基层、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的结果。
二、刑事辩护:在定性与情节之间寻找空间
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一旦定性出现偏差,当事人付出的代价往往以年计算。张高阳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时,习惯先把案卷"吃透"——从每一份讯问笔录、每一段转账记录、每一份鉴定意见入手,还原案件的事实节点,再判断罪名是否准确、情节是否被充分评价。
他曾办理一起强奸案。公诉机关以强奸罪(犯罪未遂)提起指控,并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张高阳律师在阅卷和会见中发现,被害人在反抗过程中咬伤了被告人舌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被告人已经失去继续实施犯罪的意愿,主动放弃并离开现场,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他在辩护中提出:这一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未遂是"可以从宽",中止是"应当减轻处罚",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差别明显。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犯罪中止,对"未遂"的指控不予支持,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另一起案件中,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靳某提起指控。同案人员预谋租车后伪造行驶证、冒充车主质押借款,先后从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得帕萨特、别克GL8、奥迪等车辆,伪造证件后冒充车主骗取"质押借款"。张高阳律师在辩护中指出,本案犯罪行为发生在签订、履行质押借款合同的过程中,伪造行驶证、提供虚假质押担保,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借款,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数额应以实际交付为准,案发前已归还的部分及预先扣除的利息应当扣除;被告人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退赔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将全案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合同诈骗罪,并按实际交付标准扣减犯罪数额,被告人靳某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还有一起案件,侦查阶段以涉嫌抢劫罪立案。两名年轻人凌晨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查处张贴小广告为名对被害人实施按压、殴打控制,其间被害人主动打电话向亲友"借钱私了",并将手机交出"作质押",二人将手机变卖分赃。张高阳律师围绕"冒充警察身份"这一核心展开辩护:被害人基于对"警察执法"的相信才打电话借钱、交出手机"私了",其自愿处分财物的错误认识来自身份冒充,本案应定性为招摇撞骗罪而非抢劫罪。同时,二被告人具有坦白、退赔、初犯等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终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从刑拘时的涉嫌抢劫罪到最终以招摇撞骗罪落判,罪名的准确界定直接改变了量刑档次。
三、数额之辩与身份之辩:把不该由当事人承担的剥离出来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张高阳律师曾为一名挂名法定代表人辩护。被告人受丈夫指派挂名担任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高息借贷为名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审计显示,其担任法人的十余日内,涉及集资参与人63户、合同金额1313万元,尚有25人未获退赔、损失318万余元,集资参与人诉求从重处罚。
张高阳律师的辩护思路是:被告人仅系挂名法定代表人,从未参与公司任何经营管理,未实施吸收资金的宣传、经手行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集资参与人出借资金系基于房产抵押担保,而非基于法人印章和宣传;部分同案人员前后证言存在矛盾,应以在案客观证据为准。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采纳其从犯地位,依法减轻处罚;审理期间家属积极赔偿集资参与人损失、取得谅解,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一名在校大学生受雇于上游电信诈骗黑产,担任"客服",负责接收手机号码、分发至下线"拉手"引流、制作报表结算佣金,每日领取200至500元工资,其间经其流转的佣金流水达120余万元,本人非法获利2万余元。张高阳律师提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愿意退赃、缴纳罚金,悔罪态度好。法院认定从犯成立,采纳从轻处罚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明知资金来源可疑,仍提供本人及他人名下POS机,为上游犯罪刷银行卡转账、取现,累计转移资金157万余元,其中含19名被害人被诈骗资金51万余元,公诉机关建议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张高阳律师围绕从犯地位、认罪认罚、积极退赔三条主线展开辩护。法院认定从犯成立,予以减轻处罚,鉴于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退赔的53.2万元发还被害人。
四、轻罪与未成年人案件:辩护的分寸感
危险驾驶案看似简单,辩护空间却常常藏在细节里。一名被告人酒后驾驶车辆,行驶三四十米后在小区内停车时被查获,血液乙醇含量为177mg/100ml,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张高阳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初犯情节,酒后驾驶距离较短,属"挪车型"醉驾,情节轻微,请求免予刑事处罚。法院认为行驶三四十米尚不属短距离挪车、不应免刑,但认定行驶距离较短、情节较轻、认罪悔罪,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开设赌场案中,被告人受雇在郊外林果内的临时赌场从事抽头渔利、介绍赌客参赌等辅助行为,赌场存续仅十余分钟即被查获,现场收缴赌资29.98万元。被告人此前曾因赌博罪被判刑,系再犯,这是本案最大的不利因素。张高阳律师的辩护重点放在从犯认定上:被告人仅起辅助作用,本人未从中获利,主观恶性小,赌场存续时间极短,社会危害相对较小,且当庭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认定从犯成立、予以从轻处罚,并采纳认罪认罚情节,但考虑其有同类前科,未采纳缓刑、免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未成年人案件,张高阳律师办理得格外审慎。一名高中在校生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挥拳击打对方鼻眼部,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案发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家长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张高阳律师提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社会矛盾已化解,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决定不起诉。孩子得以继续学业,不留犯罪记录。
五、团队协作与办案态度
张高阳律师带领一支四人办案团队,其中包括三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刑事案件往往时间紧、卷宗多、程序节点密集,团队分工协作能够让阅卷、会见、法律检索、文书撰写各环节衔接得更紧凑,也能在关键节点上多一双眼睛复核。在他看来,刑辩律师的价值不在于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而在于把每一个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细节找出来、说清楚、落到证据上。
诚信办案,说起来朴素,做起来却需要长期的自律:对当事人如实告知案件风险,不夸大结果;对案件事实不回避不利情节,在法律框架内寻找辩护空间;对办案机关尊重程序,以证据和法律说话。十余年间,张高阳律师从村(居)法律顾问到刑事辩护席,从合同纠纷到刑民交叉案件,路径在延伸,态度没有变——把案件办扎实,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守住。
对于濮阳本地遇到刑事法律问题的当事人而言,选择辩护律师,看的不是头衔堆砌,而是他是否愿意沉下心来看卷、是否能在定性之争中给出经得起推敲的意见、是否在每一个程序节点上尽责。张高阳律师用自己的执业经历,给出了一个朴素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