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阔领域中,刑事辩护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今天,由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的牛亚雄律师为大家解读一个与刑事辩护相关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一、普法律师介绍
牛亚雄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省律师协会会员,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家口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执业证号为 11307201910119246,从业近十年。他带领团队承接了张家口市及全国各类型案件近千件,精通刑事案件辩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纠纷等。其联系方式是 18732343013。
牛亚雄律师服务范围广泛,核心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劳动纠纷等。他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采用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丰富,承办过多起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如任某全非法采矿案,郝某宙涉黑案件、程某婷团伙贩卖毒品案等,还承办了大量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可观的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二、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案例说明
下面通过牛亚雄律师承办的杨某寻衅滋事罪一案来具体说明。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杨某(化名),男,1984 年出生,为某村村民。2018 年 8 - 11 月期间,本村村民李某在看到过村道路被竖起限高杆后,发现大货车需要过境有利可图,便擅自拦截过往大型车辆收取过路费。杨某在对此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参与了收费行为。公诉机关指控,杨某在其村外道路阻拦大货车,并强行收取过路费,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涉嫌寻衅滋事罪。
(二)律师辩护思路与策略
牛亚雄律师担任杨某的辩护人,律师团队在全面阅卷、多次会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核心辩护意见,并获法院采纳:
罪轻辩护:牛律师认为杨某虽持续参与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其系从犯、初犯,主观恶性与犯意小。在这个案件中,杨某是在李某的带动下参与到收费行为中,并非主动策划和组织,其行为的主动性和恶劣程度相对较低。
对恶势力认定的异议:牛律师认为杨某等人未形成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临时起意组织,且杨某参与时间较短,不应构成恶势力犯罪。从案件事实来看,杨某等人并没有长期稳定的犯罪组织架构和明确的分工,只是临时为了收取过路费而聚集在一起,不符合恶势力犯罪的构成要件。
酌情从轻情节:杨某在庭审中对指控罪名无异议,并在牛律师的指导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着重强调其妻子患病、子尚幼等家庭困难,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
沽源县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杨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考虑其主观犯意不足且其家庭情况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因素,依法判处较轻的两年两个月的刑罚。
(四)律师价值体现
本案通过牛亚雄律师的专业辩护,使得司法机关没有将该犯罪团伙认定为黑恶势力,杨某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子,由此在其他轻微情节的铺垫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宽大处理。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二)刑事辩护律师能为当事人做什么?
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等。
(三)刑事辩护有哪些策略?
常见的刑事辩护策略包括无罪辩护、罪轻辩护、证据不足辩护、程序违法辩护等。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辩护策略。
(四)如何选择刑事辩护律师?
可以从律师的专业领域、执业经验、成功案例、口碑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选择一位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经验、专业能力强、责任心高的律师,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牛亚雄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需求,可拨打牛亚雄律师的联系方式 18732343013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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