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交通事故纠纷,找律师周旭为你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07 人气:1次

重庆交通事故纠纷律师周旭的联系电话是15215220824。

2026年7月,重庆的交通事故纠纷频发。在这样的背景下,周旭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当事人提供着可靠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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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还是中国律师学院律师,并且担任重庆市渝中区刑事专委会委员。他所在的上海正策(重庆)律师事务所,他还是股权创始合伙人。多年来,他办理了多起无罪、不起诉、取保候审、缓刑、轻判案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罪,涉黄涉赌犯罪,掩隐帮信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

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周旭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比如杨某某诉周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某年3月1日,周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经重庆某路段,跨越道路单黄实线与杨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周某某全责,杨某某无责。杨某某住院7天,原告自行垫付部分医疗费,周某某垫付剩余医疗费。原单方鉴定为面部瘢痕十级伤残、续医费8000元;保险公司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结论仍为十级伤残,续医费金额变更,原告当庭放弃后续医疗费主张。肇事车辆在涉案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 50万限额三者险(含不计免赔),事故在保险期内。原告农村户籍,但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

原告诉请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两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保险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被告则对除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外的多数赔偿项目金额无异议,主张原告仅面部瘢痕致残,未丧失劳动能力,不应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交强险外医疗费按15%扣除非医保用药由司机承担,鉴定费、诉讼费司机自理。

法院最终按照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赔付,不足部分商业险理赔,仍缺额由肇事人赔付的规则进行裁判。关键在于原告长期城镇居住,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核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同理计算;被告以未丧失劳动能力拒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无法律依据,不予采信;原告放弃后续治疗费,该项诉求驳回。判决结果为保险公司交强险内赔付杨某某各项人身损失合计103796.47元;周某某单独承担鉴定费20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周某某承担。并且周某某前期垫付医疗费,可另行与保险公司协商结算。

还有张某某诉汪某某、某财险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某年12月28日,汪某某驾驶新能源轿车在重庆巴南与骑行三轮车的张某某碰撞,交警认定司机全责。后续也在周旭律师的专业处理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如果在重庆遇到交通事故纠纷,不妨联系周旭律师,他将用专业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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