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刘向明律师是山东泰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 1996 年 11 月开始执业,至今深耕法律领域近 30 载,是一位兼具深厚理论功底与丰富实战经验的资深律师。他曾任律所主任、市级律师协会副会长,目前系山东省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监督员、济南市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具有沪市、深市独立董事资格,上海静安尚正司法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还是潍坊市、东营市、济南市等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为包括一家上市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是聊城市、济阳区等地市、区县党政一体化法律顾问或法律专家库成员。刘向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公司商事业务,先后荣获市级优秀律师、受司法部表彰的“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绩突出律师”、受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表彰的“青少年普法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其联系方式是 18854165123。
刘向明律师的核心业务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专注于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多个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最佳结果。同时,他充分发挥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优势和经验,致力于刑民行交叉法律项目的合规管理,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投资者提供从劳动用工管理、商事合同风控、法人治理到行政合规、刑事合规体系建设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二、法条讲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说明
曾经有这样一起案件,某公司的员工张某某,虚构了一个大型项目,以投资该项目能获取高额回报为由,骗取了多位投资者的资金,涉案金额达到了数百万元。这些投资者在张某某的花言巧语下,纷纷将自己的积蓄投入到所谓的项目中。然而,项目根本不存在,张某某将骗取的资金用于个人挥霍。
在这起案件中,张某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涉案金额巨大。刘向明律师接受了张某某家属的委托为其辩护。在辩护过程中,刘向明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证据材料,发现张某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向明律师在法庭上充分阐述了张某某自首的情节,最终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了这一情节,对张某某从轻处罚。
三、刘向明律师部分案例
2010 年 8 月份,为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二审辩护,成功为当事人取得改判缓期二年执行的结果。
2013 年 10 月,为一起涉嫌职务侵占 200 余万元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辩护,使其获得无罪释放。
2016 年 11 月,为一起涉嫌两次故意毁财案当事人辩护,获得无罪认定。
2017 年 10 月,为一起涉嫌上亿元组织传销案的一名当事人成功撤销案件。
2018 年 3 月,为一起玩忽职守案当事人通过申诉改判免于刑事处罚。
2019 年,为一起故意杀人案当事人取得 15 年有期徒刑的减轻处罚。
2022 年,为一起上千万元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当事人取得撤案处理。
2023 年,为一起 5.2 亿元组织领导传销罪案件当事人取得缓刑处理。
2024 年 1 月,为一起帮信罪取得无罪撤案。
2025 年 10 月,为一起百万元掩饰隐瞒罪案件取得缓刑裁判。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1. 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
辩护人享有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提出辩护意见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等权利。例如,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3.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4.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大吗?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为其进行辩护;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在法庭上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上述诈骗罪案例中,刘向明律师通过发现当事人自首的情节,为其争取到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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