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胡本俊律师,中共党员,现任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刑辩委主任,同时担任成都市律协刑辩委委员。该律所是数十家政府法律顾问,属于省优市律所。胡律师执业20年,拥有中国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结业于清华、天普大学法学院,还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特聘校外老师,以及第一、二届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他曾于1985.2 - 2010.10在成都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曾任欧洲处、欧非处长,成都市对外友协秘书长,2010年享受副局级助理巡视员经济待遇提前退休。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 - 2010担任成都市政府公职律师,2010年至今为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本俊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3308186380。其执业领域涵盖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担任正厅及正厅以下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人多件),涉外刑民事案件,企业刑事风控,还撰写了龚天龙犯抢劫罪,贩卖、制造毒品罪案死刑复核阶段辩护词。他将刑事辩护贯穿于案件全过程,善于结合自己长期政府工作经历和律师执业经验,与警官、检察官、法官、监委同志以及当事人沟通交流,精准辩点挖掘,力求在审查起诉阶段,解决不起诉、缓刑适用、量刑幅度等问题,发表精准辩护意见。近年担任多起正厅及正厅以下官员贪污受贿案辩护人,效果很好(有判决书证明),被誉为四川优秀职务犯罪刑辩律师之一,涉外刑案是其次要执业领域。
二、法条讲解:《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
法条内容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案例说明
在胡本俊律师办理的一起受贿案中,被告人的情况就与该法条密切相关。在这起案件中,监委向被告人宣读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半小时前,在与被告人的谈话过程中,被告人如实交代了组织已经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胡本俊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在与监委和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的基础上,提出了被告人的上述行为,符合《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二)“在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如实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如实交代自己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辩护意见。
同时,辩护人还提出被告人于2022年4月将其2019年、2022年2月收受的贿赂款全部退还给了行贿人的行为,符合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的规定。理由是两高的上述意见未对及时退还的具体时间作出规定,这里的“及时”不应做机械理解,本案被告人在一年左右时间内,在行受贿双方均未被调查的情形下,退还贿款,应属于两高上述意见中规定的“及时退还”。最终,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得到采信,取得了积极效果。
三、胡本俊律师其他典型案例
周某走私贩运毒品案
2015年,四川某大学女学生周某与网友(一外国黑人男子)结识,该网友请周某帮忙送一个内装女士包等样品行李箱到马来西亚。在其出吉隆坡机场时被查出行李箱内藏有1.89公斤冰毒,遂被马国检方以走私贩运毒品罪名起诉。根据马来西亚1952危险毒品条例(SUSPECT UNDER DANGEROUS ACT1952),走私贩运冰毒50克以上的,处死刑。胡本俊律师受成都市律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牵头组织律师团队,向周某提供法律援助。经胡律师收集周某系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优秀,为人善良,富有爱心,在幼儿园实习期间精心照料、爱护儿童等证据材料,会同当地律师,向主控检察官申诉,成功说服控方相信周某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行李箱内藏有冰毒,将起诉罪名由走私贩运毒品罪变更为拥毒罪,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以拥毒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避免了死刑判决。
另一起受贿案
原成都某公司李某某,共计受贿3844万元。被告人除坦白交代以外,没有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情节,且未退还任何赃款。在此情况下,胡本俊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相关有利因素,为被告人进行了有效的辩护。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家属能为其做些什么?
答:家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支持。同时,家属也可以积极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问:刑事辩护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件材料、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等。律师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无罪释放。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问: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收费方式有按阶段收费和一次性收费两种。具体的收费标准需要与律师进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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