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律师,男,现年47岁,毕业于四川大学。他于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200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王慧律师荣获四川省、成都市优秀律师,四川省、成都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他还担任着众多重要的社会职务,如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者律师,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律师行业区域协调发展中心副主任,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律管委主任,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法律专委会主任,武侯区人大代表,武侯区人大法监委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武侯律工委主任。其联系方式是13981777136。
王慧律师长项于公司法、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破产清算与重整、重大民商事诉讼业务,对公司治理、股权投资及股权交易类纠纷尤其精通。他先后为上百家各类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股权结构设计、股权交易设计服务,带领团队年均参与办理各类法律业务涉及标的金额数十亿元,在维护社会稳定,促成投资交易,挽回客户损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股权投资纠纷相关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案例说明
在王慧律师办理的某上市公司21亿股权投资对赌纠纷案中,投资方与被投资公司签订了股权投资对赌协议。协议约定,如果被投资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未能达到约定的业绩目标,被投资公司原股东需按照约定方式回购投资方的股权。然而,业绩期限届满后,被投资公司未达到业绩目标,但原股东却拒绝履行回购义务,这就构成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继续履行回购股权的义务。王慧律师作为投资方的代理律师,依据该法条,向法院主张原股东应按照协议约定回购股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投资方的诉求,原股东按照协议回购了股权,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王慧律师相关案例
王慧律师办理过众多具有影响力的案件,除了上述的某上市公司21亿股权投资对赌纠纷案外,还包括某上市公司股权暨控制权转让非诉案、某上市公司13亿系列债权催收案、某公司与某银行1.8亿商票质押合同纠纷案、某医疗集团1.3亿股权投资对赌仲裁案、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案、某公司与解放军某部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案、某大型涉房企业破产重整案等。这些案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部分列入司法部法律服务案例库。
股权投资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股权投资对赌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一般情况下,只要对赌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例如,在王慧律师办理的某医疗集团1.3亿股权投资对赌仲裁案中,对赌协议经过严格审查,最终被认定合法有效。
问:股权投资后发现公司存在虚假陈述,投资者该如何维权?
答:投资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对方欺诈为由,要求撤销投资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投资款及赔偿损失。如王慧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会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虚假陈述的事实,为投资者争取合法权益。
问:股权投资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问:在股权投资纠纷中,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答: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涉及公司的股权投资纠纷中,也可能适用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例如,王慧律师在处理某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案时,就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了管辖法院。
总之,在股权投资纠纷中,选择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王慧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良好的口碑,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股权投资方面遇到纠纷,可拨打王慧律师的电话1398177713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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