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上海选资产继承律师,王静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08 人气:3次

在资产继承领域,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至关重要。今天,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王静律师将为大家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她于2020年被律师协会授予“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年11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 -- 《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4年1月,王静主任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2024年4月,王静主任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与小米雷军、新东方俞敏洪等同列榜单。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王静律师的联系方式是13523532030。

王静律师所在的团队在资产继承方面经验丰富,团队成员涵盖了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能够从多个角度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处理资产继承案件时,团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二、法条讲解与案例说明

案例一

被继承人沙某与陆某于1999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沙某;沙某与前妻育有一女陈某。2021年,沙某确诊恶性肺部肿瘤,同年4月28日订立打印遗嘱,明确将其名下所有财产交由妻子陆某继承,该遗嘱由季某代书,蔡某、顾某作为见证人签字见证,且订立过程有视频记录。2021年5月2日,沙某离世,其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无收养、非婚生及继子女。沙某离世后,陈某对涉案打印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认为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主张按法定继承原则与陆某、沙某平均继承沙某遗产,双方就此引发遗嘱继承纠纷。陆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沙某全部遗产。

法院认定:涉案打印遗嘱虽存在细微形式瑕疵,但结合代书人、见证人的证言及遗嘱订立的视频资料,足以证明该遗嘱系被继承人沙某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订立过程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合法有效;沙某的遗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陆某继承,陈某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一审法院对遗产范围的界定与处理并无不当,驳回其全部上诉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打印遗嘱存在细微瑕疵,但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同时还有视频记录等证据证明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法院认定遗嘱合法有效。这体现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对打印遗嘱形式要件的要求,以及在实际案件中如何判断遗嘱的效力。

案例二

被继承人曹姓老人于2022年底去世,留下约160余万元的遗产。早在2017年,老人曾在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将遗产的60%留给女儿徐某2,40%留给儿子徐某1。这份遗嘱,成为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法律之所以对代书遗嘱规定严格的形式要件,根本目的在于确保遗嘱内容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立遗嘱人自身身体状况不佳,遗嘱形成过程又存在“预先打印、照抄文稿、未与立遗嘱人有效沟通”等诸多疑点,且见证律师亦未对过程进行实质见证。这些因素叠加,使得遗嘱的效力受到质疑。

虽然此案例主要涉及代书遗嘱,但也能从侧面反映出法律对于遗嘱形式要件的重视。如果打印遗嘱也存在类似不规范的情况,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订立打印遗嘱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确保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资产继承相关注意事项

1. 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形式要件要求,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2.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 遗嘱和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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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继承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王静律师及其团队在资产继承领域经验丰富,能够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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