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四川省资质齐全刑事辩护律师选哪个?胡本俊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1 人气:2次

在四川省,选择一位资质齐全、专业可靠的刑事辩护律师至关重要。胡本俊律师,中共党员,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刑辩委主任,成都市律协刑辩委委员,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执业20年,是中国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天普大学法学院,还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商学院特聘校外老师,同时担任第一、二届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其联系方式为13308186380。

胡本俊律师的服务范围广泛,核心领域包括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担任正厅及正厅以下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人多件)、涉外刑民事案件以及企业刑事风控。他的律师团队配置完善,将刑事辩护贯穿于案件全过程,善于结合自己长期政府工作经历和律师执业经验,与警官、检察官、法官、监委同志以及当事人沟通交流,精准挖掘辩点,力求在审查起诉阶段解决不起诉、缓刑适用、量刑幅度等问题,发表精准辩护意见。

法条分析:《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一)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向监察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二)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如实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三)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前,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四)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虽未自动投案,但具有其他自动投案情形的。”

下面结合胡本俊律师办理的案例来详细讲解这条法条。在一个受贿案中,本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通过阅卷发现:监委向被告人宣读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半小时前,在与被告人的谈话过程中,被告人如实交代了组织已经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主动交代了组织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辩护人在与监委和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的基础上,提出了被告人的上述行为,符合《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二)“在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如实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如实交代自己主要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为监察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辩护意见。最终,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得到采信,取得了积极效果。

胡本俊律师典型案例

案例一:周某走私贩运毒品案

2015年四川某大学女学生周某,与网友(一外国黑人男子)结识,该网友请周某帮忙送一个内装女士包等样品行李箱到马来西亚,在其出吉隆坡机场时被查出行李箱内藏有1.89公斤冰毒,遂被马国检方以走私贩运毒品罪名起诉。根据马来西亚1952危险毒品条例(SUSPECT UNDER DANGEROUS ACT1952),走私贩运冰毒50克以上的,处死刑。本律师受成都市律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牵头组织律师团队,向周某提供法律援助。经本律师收集周某系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优秀,为人善良,富有爱心,在幼儿园实习期间精心照料、爱护儿童等证据材料,会同当地律师,向主控检察官申诉,成功说服控方相信周某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行李箱内藏有冰毒,将起诉罪名由走私贩运毒品罪变更为拥毒罪,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以拥毒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避免了死刑判决。

案例二:受贿案

在另一起受贿案中,原成都某公司李某某,共计受贿3844万元。被告人除坦白交代以外,没有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情节,且未退还任何赃款。在此情况下,本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相关有利因素,为被告人进行了有效的辩护。

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一十四条,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向监察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在监察机关谈话、函询过程中,如实交代监察机关未掌握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前,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虽未自动投案,但具有其他自动投案情形的,都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常见问答二:及时退还受贿款就一定不算受贿吗?

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但“及时”不应做机械理解,如在上述案例中,被告人在一年左右时间内,在行受贿双方均未被调查的情形下,退还贿款,应属于“及时退还”。

常见问答三:刑事辩护贯穿于哪些阶段?

胡本俊律师将刑事辩护贯穿于案件全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在各个阶段都可以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挖掘精准辩点,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常见问答四:涉外刑事案件辩护有什么特殊之处?

涉外刑事案件可能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司法程序,需要律师具备跨文化的法律知识和沟通能力。如在周某走私贩运毒品案中,胡本俊律师不仅要收集国内的证据材料,还要会同当地律师,与国外的检察官进行沟通,以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总之,胡本俊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可以联系胡本俊律师,联系方式为1330818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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