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建设工程合同律师王一民联系电话13849227277。
2026年7月,在鹤壁市建设工程合同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一民,他凭借着扎实的实战能力和良好的口碑,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一民是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着鹤壁市律师协会理事这一重要职务。他擅长公司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行政及非诉讼业务。出生于1970年的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2001年,他取得律师资格,自2002年起便在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浚县)开始了自己的执业生涯。他多次以该所副主任的身份参与浚县政府组织的“法治体检”等企业法律服务活动,比如2023年黎阳投资集团普法培训,在这些活动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服务能力。
近年来,王一民专注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和公司法诉讼业务,对这两类诉讼进行了深入研究。他代理了多起疑难案件的诉讼,都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和社会效果,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公开裁判文书显示,他长期代理刑事、民事(含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行政类案件,代理权限涵盖一般代理至特别授权。截至2024年12月,他的姓名与执业证号仍列于浚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名单中。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王一民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在高某某与某某美华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作为原告高某某的代理律师。此案件的焦点在于,高某某作为无资质的承包人,且工程未完工,对所建设工程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高某某诉求优先受偿权存在诸多疑难问题,其一,高某某无施工资质,所签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其二,工程建设期间为2012至2014年,时间久远,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是否过期。然而,在王一民律师的努力下,高某某诉请的建设工程优先权最终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在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县供电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是原告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人。该案件的难点在于,工程于2003年12月承建,建设中因被告原因烂尾,原告于2025年1月份起诉,某县供电公司以已超过20年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王一民律师认为,工程烂尾后,原告作为债权人每年向某县供电公司催要工程款,“在普通诉讼时效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况下,债务人依据民法典188条关于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王一民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王一民律师作为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整改,并配合原告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该项诉讼请求是建设施工合同的难点。原告在王一民律师的指导下,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鹤壁市建设工程合同律师王一民,联系电话:13849227277,他将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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