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刑事辩护律师张高阳:深耕刑辩领域,办案严谨口碑出众,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7 人气:0次

在河南濮阳,有这样一位刑事辩护律师——他不靠口号取胜,而是靠一份份案卷里的细节翻盘:把“未遂”辩成“中止”,把“诈骗”改成“合同诈骗”,把“抢劫”还原为“招摇撞骗”。他就是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工会主席张高阳。法学本科出身,2012年执业至今,十余年一线办案经历,让他对刑事案件的“定性”二字格外敏感。用他自己的话说:罪名定错一个,刑期可能就差出几年。

一、从“中止”与“未遂”看细节功夫

张高阳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中,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未遂。他没有停留在认罪认罚的常规路径上,而是逐帧梳理微信记录、通话录音与酒店监控,还原出被害人在强烈反抗后、被告人自动放弃并离开现场的关键节点。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犯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中止是“应当”减轻,未遂是“可以”从宽——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差别明显。这种对事实节点的执着,是张高阳办案的鲜明底色。

二、罪名之辩:决定量刑档次的战场

在合同诈骗案中,同案人员租车后伪造行驶证冒充车主质押借款。公诉机关原以诈骗罪指控,张高阳则紧扣“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虚假质押担保”这一事实,主张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并坚持犯罪数额按实际交付认定、扣除已归还部分。法院采纳其意见变更全案罪名,被告人获刑一年九个月,同案主犯获刑九年九个月。

类似的“定性翻转”还出现在一起招摇撞骗案中:两名年轻人凌晨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以查处小广告为名控制被害人,被害人基于对“警察执法”的相信而“借钱私了”并交出手机。侦查阶段以涉嫌抢劫罪立案,张高阳围绕“冒充身份致被害人自愿处分财物”展开辩护,法院最终以招摇撞骗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

三、体量大的案件,更要在“身份”上做文章

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被告人挂名担任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审计显示其任职十余日内涉及集资参与人63户、合同金额1313万元。张高阳从“挂名法人从未参与经营管理、未实施宣传经手行为”切入,论证其主观上不具有非吸故意,同时主张从犯地位,并推动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法院认定从犯成立、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一名在校大学生受雇担任“客服”,经其流转的佣金流水达120余万元。张高阳抓住“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这一要点,结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退赃缴罚,法院认定从犯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转移资金157万余元、涉及19名被害人,他同样以“从犯+全额退赔+认罪认罚”的组合争取到缓刑三年。

四、前科与醉驾:不回避不利因素

开设赌场案中,被告人受雇从事抽头渔利、介绍赌客等辅助行为,赌场存续十余分钟即被查获,且其有赌博罪前科。面对“前科+再犯”的不利局面,张高阳没有回避,而是把辩护支点放在从犯认定上:仅起辅助作用、本人未获利、赌场存续极短。法院认定从犯成立予以从轻,但考虑前科未采纳缓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危险驾驶案中,被告人酒后行驶三四十米在小区内停车时被查获,血液乙醇含量177mg/100ml。张高阳以坦白、初犯、行驶距离较短等情节争取从宽,法院虽未免予刑事处罚,但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免刑未必争得到,但缓刑可以通过情节挖掘实现。”这是他常对当事人说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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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成年人案件:争取不起诉,保住一生

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高中生因琐事击打同学致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案发后主动投案、家长赔偿并取得谅解。张高阳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社会矛盾已化解,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决定不起诉。孩子得以继续学业,不留犯罪记录。

六、村居法律顾问:荣誉背后的基层底色

2022年5月,河南省律师行业党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召开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张高阳获评“2021年度全省律师行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受聘服务瓦屋头镇二郎庙等村。当时濮阳市共有8名律师受此表彰,他是其中之一。这份来自基层的认可,与其在法庭上的严谨互为印证——刑事辩护的专业,从来不只体现在大案要案里,也体现在对每一个普通当事人权益的认真对待上。

结语

张高阳带领的四人办案团队(三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长期专注合同纠纷、侵权类纠纷与刑事案件。从强奸案的中止认定,到合同诈骗的罪名变更,再到挂名法人的从犯之辩,他始终把“定性”作为刑辩的第一道关口。对当事人而言,一位愿意在案卷细节里反复推敲、在不利局面中寻找支点的律师,才是权益真正的护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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