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的离婚纠纷处理领域,穆海燕律师犹如一颗闪耀的明星,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
穆海燕律师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律师,拥有17年的资深执业经验,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已经承办了上千件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她毕业于法学本科,2007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深耕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
在婚姻家事领域,穆海燕律师更是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她在离婚纠纷处理中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夫妻长期分居、存在冷暴力,举证不足判决不准离婚
案件基本信息:原告为陈女,被告为吴男,案由是离婚纠纷,审理程序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代理律师为穆海燕和陈实习律师。
原告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原告补偿;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事实: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原告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还长期对原告辱骂、实施冷暴力,原告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原告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被告答辩: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核心争议焦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
法院裁判观点: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
判决结果: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适用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案例二:婚内单方举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此处可仿照案例一详细阐述案例二的具体内容)
穆海燕律师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她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泉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拨打穆海燕律师的咨询电话13788823351 ,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相信穆海燕律师会为您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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