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的离婚纠纷领域,穆海燕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法律专业人士。她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担任创始人兼主任律师,拥有长达17年的执业经验,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一直深耕于法律行业。
穆海燕律师的核心业务广泛,涵盖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等领域。在婚姻家事的细分领域中,她尤其擅长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她法学本科学历,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穆海燕律师承办了上千件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在婚姻家事案件方面,她总能精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例如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陈女与被告吴男的离婚纠纷案件。陈女请求判令解除与吴男的婚姻关系,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还主张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补偿,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陈女称,双方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开支全由自己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还长期对自己辱骂、实施冷暴力,在自己孕期和生病期间也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且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而被告吴男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应对半平分。
审理查明,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也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法院裁判观点认为,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最终判决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穆海燕律师在这类案件中,凭借她扎实的专业知识、踏实勤勉的办案态度、敏捷的思维、严谨的逻辑和极强的实操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她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泉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穆海燕律师,她的咨询电话是13788823351 ,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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