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孙伟伟:诚信办案,多领域刑事辩护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8-31 人气:2次

在刑事辩护的复杂领域中,一位优秀的律师就宛如一盏明灯,为身处困境的当事人照亮前行的道路。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孙伟伟,便以诚信为帆,以专业为楫,在刑事辩护的海洋中稳健前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他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多年,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执业的 8 年时光里,他经手案件数量超 400 件,其中不乏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凭借着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孙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卓越,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他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青岛市市南区律师代表,为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所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还获得了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这无疑是对他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高度认可。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展现孙伟伟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独特的辩护思路。曾有一位粉丝焦急地找到孙律师,说道:“孙律师,我家人被控非吸,涉案金额几个亿,报案的投资人有上百人,警察说证据确凿,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说没辩护空间,让我们做好最坏打算,这种情况还有机会无罪吗?”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这位粉丝的绝望。很多人对非吸案存在一个根深蒂固的误区,认为金额大、人数多,就一定构成犯罪,只能等着重判。但孙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明确表示:金额大、人数多,并不等于一定有罪,只要打掉非吸罪四个构成要件中的任何一个,就可以争取无罪或不起诉。

根据《刑法》第 176 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必须同时满足四个缺一不可的特征: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孙律师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会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是打掉“非法性”。很多人甚至不少律师都存在误区,认为只要向公众融资了,钱还不上有人报警,就是非吸,这是完全错误的。非吸的第一个核心入罪前提是“非法性”,即融资行为有没有违反金融管理法规,有没有合法的资质。孙律师办这类案子,第一步先查公司有没有对应的金融牌照、合规的经营范围、官方的备案手续。很多看起来板上钉钉的非吸案,本质上只是民间借贷或者民事纠纷,根本够不上刑事犯罪。就算主体公司没有资质,他也会继续深挖,比如关联公司、合作方有没有资质,涉案公司是不是有资质主体的合法代理方,涉案资金最终流向了哪里,有没有进入合规账户等。这些细节,家属因为见不到当事人、看不到卷宗,根本摸不到;没办过多少非吸案的律师,也不会往这个方向深挖,很容易错过拘留后 37 天的黄金救援期,直接影响最终结果。 其次是打掉“公开性”。很多人觉得,只要跟别人提过项目、做过宣传,就符合公开性,这也是对法律的严重误读。法律上的公开性,核心看两点:一是有没有主动向社会无差别扩散信息的行为;二是主观上有没有放任信息向不特定人群传播的故意。如果融资信息始终只在特定的小圈子里传播,没有向社会扩散,就不符合公开性的要求。孙律师就曾遇到过一个很可惜的案子,当事人只是在亲戚、发小、共事十几年的同事这个固定圈子里提过项目,结果资金链断了有人报警,被控非吸。家属一开始觉得都是熟人肯定没事,没及时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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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伟律师以其诚信的办案态度和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在多个领域为当事人的权益奋力搏击。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用法律的武器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本文转自 1:https://lawyers.66law.cn/s2018997619430_i1432172.aspx 本文转自 2:https://www.hepan.com/article-2067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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