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段海宇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兼具律师、仲裁员和经济师资质,深耕法律实务近二十年。作为广东省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中心委员、盈科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以及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他不仅精通股权法律实务,更以多重身份深度参与行业规则制定与学术研究。2024年,段律师因专业贡献荣获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年表彰,成为深圳法律界权威认可的复合型人才。
二、擅长领域
段海宇律师在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投融资、股权纠纷、劳动用工等公司法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他在劳动纠纷领域的专长尤为突出,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而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服务特色
(一)跨领域整合能力
段律师打破传统股权服务的单一维度,首创“用工管理+股权设计”双轮驱动模式。例如,为某制造业企业设计股权激励时,同步优化薪酬绩效体系,通过“股权绑定+薪酬改革”组合拳,使员工离职率下降40%,核心团队稳定性显著提升。这种“法律+管理”的复合视角,为企业提供从合规到发展的全周期解决方案。
(二)前沿法律研究与知识输出
作为新《公司法》修订的前沿研究者,段律师在2024年推出《新公司法视角下股权激励设计与操作实务》课程和视频号,系统解读股权设计、股权分配、股权激励、公司治理等核心条款,为企业提供合规转型路线图。其撰写的《智谋与博弈:360度解码公司控制权》等专著,计划于2025年11月份出版。
四、基本介绍
段海宇律师,擅长公司治理和劳动法,具有律师、仲裁员等从业资格,2006年开始专注劳动法业务,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曾获深圳2015年“优秀青年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年之优秀专著奖”等荣誉。
五、社会职务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
盈科全国第五届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盈科人力资源法律服务中心大湾区主任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员专家培训师
六、服务宗旨
让企业用工无忧、创业无忧;
法律赋能企业增长,让企业更值钱。
七、业务范围
降低用工成本
劳动法1.0:代理劳动案件
劳动法2.0:用工模式设计、灵活用工、人力资源合规、规模性裁员,员工宽业限制、新酬绩效体系设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审计,高管离职谈判
激发人力资源
劳动法3.0:股权设计、股权激励
劳动法4.0:绩效体系设计、薪酬体系设计、商业模式设计
八、个人著作
劳动法系列:已出版《人力资源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手册》《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控操作实务》《人力成本法律管控一本通》等专著,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邀请下,参与出版《典型劳动案件调解汇编》。
公司法系列:《360度解码公司控制权》(计划于2025年7月份出版)
九、办案经验
段海宇律师办案专业化、标准化、流程化,处理及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累计超过1000宗。早期从事法律市场营销和企业法务管理,并有多年创业经历,具有良好的法律和商业思维,懂企业,更懂企业家,擅长从法律和市场融合角度开发法律产品。
十、典型案例
复合型劳动关系与合伙关系认定劳动争议经典案例
一、基本案情
承办律师:段海宇
己方当事人:杨某某
对方当事人:某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杨某某于2020年3月入职某建筑工程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技术负责人,负责公司日常运营、整体管理及技术统筹工作;同时杨某某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依托公司平台就三台塔吊经营业务形成特定商事合伙关系。
合作用工期间,某建筑工程公司长期拖欠杨某某劳动报酬,杨某某因公司欠薪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随即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未休年休假工资、律师费等多项权益。
二、争议焦点
法律关系定性争议:自然人与用人单位能否同时并存劳动关系与合伙关系,用人单位以双方系合伙关系为由否定劳动关系的抗辩能否成立,是否符合劳动法律关系法定认定标准。
劳动报酬核算争议:双方约定 “年产值达标年薪30万元,未达标按产值比例折算” 的薪酬条款效力如何认定;用人单位拒不提交工资台账、支付凭证,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工资差额如何精准核算。
劳动合同解除争议: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据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律师代理工作
梳理证据、厘清法律边界:全面核对微信工作聊天记录、社保参保明细、银行流水、公司产值数据、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合伙业务出资及经营资料等全部证据,精准剥离商事合伙关系与劳动关系界限,固定劳动者受公司人事管理、从事公司安排有偿劳动、工作内容属于公司核心业务组成的关键证据,推翻公司仅为合伙关系的抗辩。
精准核算各项诉求金额:依据双方确认的产值数据及年薪折算约定,逐项测算工资差额、经济补偿、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款项,形成完整计算明细,直面公司举证抗辩。
全流程代理及文书撰写:全程跟进仲裁、一审、二审程序,起草仲裁申请书、代理词、答辩状等法律文书,紧扣劳动争议举证规则,明确用人单位对工资标准、薪酬发放、年休假安排、劳动关系存续负有法定举证义务,拒不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不利后果。
庭审质证辩论:庭审中对公司提交的证据逐一精准质证,驳斥其虚假举证与无理抗辩,清晰阐释双重法律关系并存的法律逻辑及法律适用依据,推动法院全面采信我方代理观点。
四、裁判结果
仲裁裁决: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杨某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未休年休假工资、律师费,驳回双方其他诉求。
一审判决:判令该建筑公司限期支付上述全部款项,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用由该建筑公司自行承担,判决为终审生效判决。
合计为劳动者追回欠薪及各类补偿款项546,409.42元。
五、案例典型意义
确立裁判规则:司法层面明确劳动关系与商事合伙关系可合法并存,法律并未禁止双重法律关系叠加;即便劳动者与公司股东存在特定合伙经营关系,只要满足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标准,即可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借合伙名义规避法定用工责任。
重申举证责任:明确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承担工资标准、薪酬发放记录、年休假安排等举证责任,无正当理由拒不举证、举证不能的,需自行承担败诉不利后果,有效规制企业恶意欠薪、消极举证行为。
划定法律边界:厘清建筑类民营企业股东/高管复合型用工中合伙与劳动法律关系界限,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模式,既充分保障劳动者薪酬、社保、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又合理界定商事主体经营责任,化解同类劳资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类案参考价值:属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劳动法交叉领域疑难典型案例,对企业高管、合伙人、技术负责人等特殊身份人员的劳动关系认定、薪酬追索、被迫解除补偿纠纷,具有极强的司法参考与实务指导意义。
十一、法律产品
股权架构设计专项服务
企业股权激励专项服务
事业合伙人机制设计专项服务
拟上市公司全流程股权设计专项服务
十二、社会职务
曾任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股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委员会委员
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
现任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现任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现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员培训专家讲师
十三、社会荣誉
2015年度深圳优秀专业律师
2016年度瀛和律师机构优秀律师
2017年度瀛和律师机构优秀律师
2018年度瀛和律师机构品牌贡献奖
2018年度瀛和律师机构金牌讲师奖
2019年度瀛和律师机构金牌讲师奖
2023年度盈科深圳律所学术贡献奖
2024年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年优秀专著奖
十四、过往培训
段海宇律师多次受邀为企业和行业协会进行劳动法和公司法方面的培训,帮助企业和从业者提升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段海宇律师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支持,助力企业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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