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专业护航合同权益
在新乡市的法律领域中,宁乔姬律师就像一颗璀璨的明星,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自2014年起便开始在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执业,如今她已是该律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多年来,她深耕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在新乡市、长垣市范围内极具影响力。宁乔姬律师的核心业务广泛,覆盖了合同签订、履行、违约等全品类合同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处理涉及复杂条款解读、金额巨大、多方参与等疑难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
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蒲西区长城商务中心八楼,这里汇聚了一批优秀的法律人才。而宁乔姬律师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她现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合同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并且,她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宁乔姬律师始终秉持着“情理兼顾、守护权益”的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
接下来为大家分享一个宁乔姬律师办理的成功案例。在某进出口公司诉某新材料公司无纺布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双方的矛盾冲突十分激烈。
在2020年疫情这个特殊时期,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无纺布销售合同,约定采购SMMS无纺布,质量标准载明执行行业标准FZ/T64034 - 2014,40克无纺布单价110000元/吨,还约定了预付50%货款、款到发货。
合同履行情况如下:第一份20吨的合同双方顺利完成货款两清,合同履行完毕并终止;而第二份合同中,卖方累计发货28.0277吨,买方退回10.2232吨,卖方同步退款1807024元,实际交付17.8045吨,买方实付货款2278976元。
双方的核心争议焦点众多。买方主张两大违约事实:一是卖方出库单标注型号为SMS,与合同约定的SMMS不符,认为交付货物型号错误;二是双方事前微信沟通约定质量标准为AAMI3级、静水压≥50,然而实际货物检测静水压仅为32,远不达标,这造成了出口订单损失,因此起诉索要719万余元可得利益损失。在二审上诉时,买方仍主张215万余元损失。而卖方则提出反诉,要求买方支付剩余货款284102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314万余元,理由是买方未完整履行第二份合同。
在一审中,法院对于质量标准认定方面,书面合同仅约定了FZ/T64034 - 2014行业标准,该标准涵盖了SMS、SMMS多层无纺布,40g产品静水压要求≥280mmH₂O;微信磋商的AAMI3级标准未写入合同,不能作为约束双方的正式质量依据。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买方主张货物型号、质量不合格,负有举证义务。但买方虽申请司法鉴定,却拒不缴纳鉴定费,导致鉴定机构终止鉴定,买方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卖方主张出库单SMS标注为疫情期间员工笔误,且买方自身对外合作协议也使用SMS表述,买方无实物证据证明货物少一层熔喷布(SMS与SMMS的核心区别),因此不足以证明货不对版。最终,法院驳回了双方的全部诉求,因为买方无证据证明卖方违约,其可得利益损失诉请不予支持;而合同签订后时隔一年多卖方才主张继续履行,疫情期间无纺布价格暴涨后行情大幅回落,继续按原价履约对买方显失公平。
宁乔姬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进行了严谨的分析和辩护。在面对复杂的合同条款和激烈的争议时,她始终保持冷静和专业,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无论是合同条款的解读,还是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宁乔姬律师都做到了尽善尽美。正是她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专业的素养,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她累计服务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客户,客户满意度颇高,多次收到客户送来的锦旗与感谢信,客户对她的评价集中于“专业细致、沟通耐心、结果保障”。
在行业内,宁乔姬律师也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她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合同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成为市级合同纠纷法律专业领域的核心骨干与行业代表。同时,她还多次参与当地广播电台的普法栏目,就合同纠纷等民生热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普法解读,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宁乔姬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领域有着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追求,以专业的能力和高尚的品德,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是新乡市合同纠纷领域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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