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和浩特的交通事故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古俊杰,他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坚实的保护伞。
古俊杰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现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多年来,他一直专注于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在道交法律实务这片领域不断深耕,积累了深厚的经验。
与普通律师不同的是,古俊杰兼具诉讼代理与人民调解的双重经验。这使得他在面对各类交通事故案件时,能够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他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刑事自诉、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疑难案件,以专业严谨、耐心负责的态度和强大的实战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据了解,他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达500余件,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焦点,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通过一个交通肇事罪的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古俊杰律师的专业能力。2021年4月15日凌晨,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造成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史某案发后主动拨打110、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他还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了谅解。同时,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公诉机关指控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最终,法院裁判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害人存在过错的,也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适用缓刑。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古俊杰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此外,在新城区还有“古俊杰调解员”的典型案例。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因其便捷、免费等优势,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王某驾驶的车辆受损严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车辆,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古俊杰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和调解经验,努力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
如果您在呼和浩特遭遇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问题,古俊杰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他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766047
本文转自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149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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