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有位出色离婚纠纷律师——刘国良
在河北省衡水市的法律界,有一位专注于离婚纠纷领域,且凭借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赢得众多赞誉的律师,他就是刘国良。
刘国良是民革党员,也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和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不过,他最为人们熟知且擅长的领域当属婚姻家庭领域。他秉持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多年来承办了大量各类婚姻家事诉讼。
刘国良在工作中专业严谨,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能制定精准的策略。他不仅专注于诉讼实战,还积极投身公益普法工作。他长期致力于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专业法律培训与普法宣讲工作,先后为衡水市心悦社工、北方司法学校、衡水民革、衡水市统战部等多家单位、机构开展专题法律培训。他的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深受参训人员认可,这也体现了他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推动。
此外,刘国良还担任着婚姻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常年负责调解员业务培训。在婚姻家事纠纷这一领域深耕多年,使得他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妥善处置各类疑难复杂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刘国良还拥有众多社会身份和岗位,他是衡水市好人网法律顾问、衡水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关爱志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等。他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既深耕法律实务,践行律师使命,又投身公益普法,传递法治温度。
他的专业能力和高尚品德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大家评价他办案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专业能力突出;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传递法治温度;普法工作扎实,授课效果好,深受参训人员好评;并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面为大家分享他承办的几个经典婚姻相关案例(信息脱敏版):
案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女,1989 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原告代理人是刘国良律师。
被告:王某,男,1985 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被告代理人:周某,故城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原、被告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全款购置了一辆登记在被告名下的轿车,离婚协议约定车辆归原告所有,但车辆长期被被告占用。二人婚内还共同购置了一套共有房产,因贷款未还清,离婚时未分割。原告起诉提出两项诉求:一是要求被告返还涉案轿车;二是分割共有房产权益,同时主张全部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在案件审理中原告主动撤回了房产分割诉求。
调解达成协议:
原告放弃主张返还轿车、索要车辆对应价值;被告也不再依据此前另一调解文书相关条款向原告主张权利,双方车辆相关纠纷一次性了结。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金额由原告自行承担。
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人身相关争执。
文书效力: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刻生效。
案例二:变更抚养权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母亲一方。
被告:王某,父亲一方。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二人婚育有一子一女。此前被告通过诉讼取得了儿子抚养权,原告探望儿子时多次与被告发生冲突。女儿年满 13 周岁,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由被告承担抚养费,并明确自身对儿子的探望权。
调解达成协议:
女儿自 2025 年 12 月起归原告抚养,女儿抚养费由原告独自承担。
儿子抚养费支付规则:待女儿年满 18 周岁次日起,原告每月 9 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 700 元,直至儿子成年。
双方互享子女探望权:平日每月可在周末接走对方抚养子女当日送回;寒暑假可结合孩子意愿随时探望,双方互相配合、互通子女联系方式。
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文书效力:双方调解笔录签字、法院确认后文书生效。
在河北省衡水市,如果你正面临离婚纠纷方面的困扰,刘国良律师会以他的专业和经验为你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他运营有法律实务公众号,会持续输出婚姻家事专业文章,并且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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