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经验丰富刑事辩护律师滑莹,为你解决刑事辩护难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15 人气:25次

山东济南刑事辩护,滑莹律师为你保驾护航

在山东济南的法律服务领域中,有这样一位出色的刑事辩护律师——滑莹。她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在刑事辩护困境中的有力依靠。

滑莹律师是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身兼数职,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以及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她不仅在实际办案中表现卓越,还活跃在法制宣传的舞台上,担任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以及央视频《法讲》栏目主讲人,向大众普及法律知识。

在学术研究方面,滑莹律师也颇有建树。她参与编撰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指南》和《从思路到实操:刑辩业务技能系统化解析》两本书籍,分别由法律出版社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还专访并刊载了关于她的文章,如《女律师凭借细腻入微洞察力,能捕捉很多细节》以及《主客观统一视角下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排除认定》。此外,她还审核了周迅主演律政剧《不完美受害人》(获第29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最佳编剧奖)中的相关法律内容,并且作为短剧《法官的荣耀》(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指导、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选的三微短剧)全程法律跟踪指导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

在政府服务领域,滑莹律师深受认可,现担任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同时还是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日照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曲阜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冠县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汶上县党政一体法律专家以及聊城市东昌府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

滑莹律师办理的众多刑事案件成果显著,尤其是多起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例如某省“第一只大老虎”案和某省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20”专案等。同时,她还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案件和有效辩护案件。

在马某某涉嫌贪污罪不起诉案中,2011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共同筹资合伙修建大厦时,以某县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建某县城建局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国家的499.8万元配套资金投入三人共同修建的**大厦当中。2014年,姜某某将该宾馆以两千万元整体转卖,闫某某和马某某积极参与转卖过程并在协议书上签字。滑莹作为辩护人,及时阅卷,数次和办案人员沟通,提出马某某在整个案件发生过程中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目的。经过不断沟通和充分论证,最终说服办案人员,使得马某某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得以采纳。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检察机关适用不起诉作了详细规定,但实践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较少,此案是为数不多的成功案例之一。

还有潘某某涉嫌盗窃罪不起诉案,某省民营企业家A在高铁上拿了邻座座位前方储物兜的眼镜盒后下车,邻座乘客报警,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滑莹在会见A时,A辩解自己没有盗窃眼镜的想法,拿眼镜盒是想追出去还给邻座,出车站闸口后还等了两分钟,还把眼镜放到自己车的前窗并让司机放好。滑莹申请调取闸机口的录像以及司机的证人证言,提出潘某某并不具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的不起诉决定,是在现行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证据裁判规则与法定证明标准框架内,基于现有证据体系不足以形成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内心确信,从而无法对行为人的行为作出犯罪成立的确定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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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莹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正。如果你在刑事辩护方面遇到难题,滑莹律师将是你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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