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陈羽中律师是河南绿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08年开始执业。他不仅是洛阳市涧西区政协委员、洛阳市电视台百姓问政栏目问政嘉宾、市依法治市监督员、法院与检察院廉政监督员,还是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侨联法律委员会主任。曾担任世界五百强企业日立中国医疗公司、洛阳市涧西区、洛阳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法律顾问,同时也是洛阳市仲裁委仲裁员。陈羽中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各类经济侵权案件,在担任日立医疗法律顾问期间,保持所有诉讼案件全部胜诉的纪录。其联系方式是13383871009。
二、合同纠纷相关法条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案例说明
在陈羽中律师2019年代理的一起建筑工程混凝土供货合同的纠纷中,被告方坚称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以此来逃避责任。然而,陈律师通过仔细调查,发现原告方虽然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纸质合同书,但有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沟通供货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信息的记录。根据上述法条,这些电子邮件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应视为书面形式的合同。最终,抓住了被告方合同中所盖公章非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制,涉嫌伪造这一核心问题,让法官作出了支持我方所有诉讼请求的判决。
三、陈羽中律师其他案例
员工诉公司辞退纠纷:2020年在代理员工诉公司的辞退无效要求继续工作同时巨额索赔的案件中,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陈羽中律师发现员工医院诊断及上班打卡中的造假问题。该案在沈阳仲裁,由于以往该地区裁定结果大多倾向于员工,但在此背景下仍取得了完胜的裁定结果,受到公司的高度赞誉。
电缆供货合同纠纷:2022年在一起电缆供货合同纠纷庭审中,陈羽中律师当庭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全,案涉的电缆是否供货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致使对方律师当庭撤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6年在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该案历经近四年,经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涉嫌刑事犯罪移转公安机关等多个环节,前期我方均败诉。但陈羽中律师不屈不挠,愈挫愈奋,最终打到省高院,高院发回重审,在四月判决支持我方所有诉讼请求。
四、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只要口头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举证相对困难,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答: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问: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答: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问:合同签订后,发现对方没有履行能力怎么办?
答:如果在合同签订后,发现对方没有履行能力,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即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陈羽中律师及其团队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陈羽中律师,联系电话:133838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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