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济南的刑事司法舞台上,有这样一位律师,她以专注的态度、精湛的技艺和卓越的成就,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晴空,她就是滑莹律师。
滑莹律师是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同时身兼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她还是中央电视台 12 频道《法律讲堂》以及央视频《法讲》栏目的主讲人,用专业知识为大众普及法律常识,传递法治精神。
在学术研究方面,滑莹律师成果丰硕。她参与编撰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指南》《从思路到实操:刑辩业务技能系统化解析》等专业书籍,展现了深厚的学术底蕴和扎实的理论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也对她极为关注,她的《女律师凭借细腻入微洞察力,能捕捉很多细节》《主客观统一视角下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排除认定》等文章在中心刊载,赢得了业内的广泛赞誉。
在影视法律审核领域,滑莹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她审核了周迅主演律政剧《不完美受害人》(获第 29 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最佳编剧奖)中的相关法律内容,还作为短剧《法官的荣耀》(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指导、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选的三微短剧)全程法律跟踪指导律师,为影视作品的法律专业性保驾护航。
不仅如此,滑莹律师还活跃在政务法律服务领域,担任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泰安市、日照市、曲阜市、冠县、汶上县、聊城市东昌府区等地的党政一体法律专家,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滑莹律师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某省“第一只大老虎”案、某省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20”专案等。同时,她也成功办理了多起无罪案件和有效辩护案件,彰显了高超的辩护技巧和专业能力。
在马某某涉嫌贪污罪案中,2011 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共同筹资合伙修建大厦时,以某县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建某县城建局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国家的 499.8 万元配套资金投入三人共同修建的**大厦当中。此后,姜某某将该宾馆转卖,闫某某和马某某积极参与。滑莹律师在接案后,及时阅卷并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她提出马某某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目的,不断论证马某某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理由,最终说服办案人员,使马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件在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例中实属难得,体现了滑莹律师严谨的办案态度和扎实的法律功底。
潘某某涉嫌盗窃罪案同样展现了滑莹律师的专业素养。A 在高铁上拿了邻座的眼镜盒,后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至检察院。A 辩解自己是想归还眼镜盒。滑莹律师申请调取闸机口录像和司机的证人证言,提出潘某某没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最终潘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这也体现了滑莹律师在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方面的卓越能力。
滑莹律师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重大刑事案件,还是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小案,她都全力以赴,用法律的力量守护公平正义,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相信滑莹律师会是一位值得信赖的选择。
本文转自1: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2503753.html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250131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