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海风律师,就职于上海华荣(杭州)律师事务所。该律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利一路158号世华帝宝2幢2201室,是一家致力于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不良资产以及刑事等业务领域提供专业服务的律所。律所秉承“事实至上,法律至上,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勤勉尽职、团队合作,努力打造成为一支专业分工细、业务研究精、执业能力强、社会口碑好的律师队伍,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优质、诚信的法律服务。
王海风律师拥有研究生学历,进入律师行业以前曾就职于世界500强地产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风险防控及诉讼方面的实战经验。他能够熟练处理合同纠纷、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纠纷等各类案件,具备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能力和实务操作经验,且是企业合规师(高级)。其联系方式是18658196763。
在服务范围上,王海风律师团队核心领域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风险防控、合同纠纷等。团队凭借专业的分工和协作,以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经验丰富。
二、法条分析——《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法条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说明
曾经王海风律师代理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某公司(发包人)与某施工队(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该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完工后,经检验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王海风律师作为承包人的代理律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进行了详细分析。
由于工程部分不合格,承包人对不合格部分进行了修复,并再次申请验收。最终修复后的工程经验收合格。此时,根据法条规定,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而承包人依然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要求发包人折价补偿。王海风律师在案件中,通过对合同条款以及工程实际情况的分析,为承包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工程价款补偿,同时也与发包人就修复费用的承担进行了合理协商,最终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王海风律师经典案例
案例一
十年前的工程,王海风律师代理浙江某建工企业。该企业没有合同,没有验收材料,没有结算资料,只有发票、打款记录、催收短信。王海风律师最终通过调取税务资料、整理供应商票据等,使全部工程款获得法院支持。
案例二
曾为浙江一家大型建筑企业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案件标的200多万,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标准,且一审判决结果十分不利。王海风律师二审介入案件,通过数据剖析、比对从细节入手,将违约金金额降低,相较于一审判决结果,使当事人减少了三分之一的损失。
案例三
为一家事业单位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提供法律服务。该建设工程合同标的1.5亿左右,结算后施工单位以业主单位扣减的工期误期赔偿300万元不予认可,要求返还。王海风律师通过充分的准备,最终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
四、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承包人是否一定拿不到工程款?
答:不一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问:工程质量不合格,修复费用由谁承担?
答: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问:没有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答: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如发票、打款记录、催收短信等,也可以通过搜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工程实际发生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王海风律师代理的某建工企业案件,就是通过调取税务资料、整理供应商票据等方式,使工程款获得法院支持。
问: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答:可以通过数据剖析、比对从细节入手,向法院主张调整违约金。如王海风律师代理的一起二审案件,就通过专业分析将违约金金额降低,为当事人减少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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