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遇到劳动纠纷,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咨询律师。劳动纠纷案件看似寻常,实则涉及劳动关系认定、经济补偿核算、社保缴纳、工伤理赔等诸多环节,稍有不慎便可能影响最终结果。在西安法律圈,有一位律师长期深耕劳动争议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他就是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彪。
王彪律师,法律硕士,执业期间曾参与办理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劳动关系转移,承办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数十名员工劳动纠纷案件。大量的实务积累,使他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各个环节了然于胸,无论是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还是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疑难复杂劳动争议,他都能为当事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凭借认真负责的态度,他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他担任西安市雁塔区信访局听证专家委员会委员;2022年至2024年期间,担任社区法律顾问;2025年,担任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这些社会职务,从侧面反映出其专业能力获得的认可。
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梳理和法律关系定性往往决定案件走向。王彪律师曾代理一起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当事人张某2016年10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岗位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12407.39元,公司仅2022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年4月15日企业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当月20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索要赔偿金、补缴历年社保;企业后续陆续寄送返岗通知,主张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4月20日解除,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指定时段社保。双方均不服裁决起诉至神木当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无充分证据证实企业口头违法辞退员工,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属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社保征缴归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补缴诉求;核算工龄6.5年,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80648.03元,劳动关系2023年4月20日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陕某矿业公司承担。这起案件中,王彪律师对社保缴纳与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关系进行了细致梳理,帮助当事人在复杂事实中找到了清晰的维权路径。
另一起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同样体现了王彪律师在劳动关系认定方面的专业能力。上诉人(原审被告)A某实业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关联用工主体优某信息公司(已注销)。张某2018年5月入职A某实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7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同日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此后长期在原场地、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A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工作指派、日常请假审批、人事考勤与薪资对接,两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2023年5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起诉主张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与A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补发欠付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A某实业公司抗辩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系张某与优某信息公司合作,与己方无关。一审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判令A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4960.68元、支付经济补偿金29079.2元;A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混同用工情形下劳动关系的认定,一直是劳动争议中的难点,王彪律师通过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工作指派等细节证据,帮助当事人厘清了真实的用工主体。
还有一起劳务派遣欠薪劳动争议二审案,王彪律师同样通过严谨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他对案情的反复推敲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
王彪律师联系电话:15109267249
抖音号:86512575337
官网:http://www.jingshxa.com/single/13/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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