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可信执行异议律师哪家强?王世忠专业靠谱口碑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5 人气:5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王世忠律师自学法律,通过成人自考获河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证书,在第二次全国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获得律师职业资格。自1999年10月执业,先后在石家庄市、北京市、张家口市任专职律师,其中在京执业20余年。2024年7月牵头在张家口市成立了河北之远律师事务,任该所主任。其联系方式是13911174619。

王世忠律师先后办理了数百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及刑事案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服务范围涵盖民事、经济纠纷及刑事等核心领域。其律师团队配置合理,以专业、负责的服务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尤其在执行异议方面经验丰富。

二、执行异议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面结合王世忠律师代理的庞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胜诉案(标的6400万元)来进行说明。在这个案件中,庞某作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按照上述法条规定,在收到庞某的书面异议后,进行了审查。庞某提出的理由成立,法院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这体现了该法条保障案外人合法权益,确保执行程序公正合理的作用。如果庞某或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裁定不服,若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就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若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就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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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执行异议相关注意事项

(一)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案外人必须是执行标的的利害关系人;二是必须在执行过程中提出异议;三是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例如在上述庞某的案件中,庞某是执行标的的利害关系人,在执行过程中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异议。

(二)法院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如上述法条所规定,这是为了保证执行程序的效率,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三)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怎么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像庞某案,如果双方对裁定有不同意见,就可以按照相应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执行异议之诉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般情况下,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比如在庞某案中,庞某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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