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波律师,就职于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拥有深厚的法学专业背景,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1994 - 1998 年),获学士学位。他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持有律师证、心理咨询师证、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三证。其社会职务丰富,担任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宝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仲裁员,以及深圳市律协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工作委员会委员。何波律师的联系方式是 13802709343,执业证号为 14403200110248046。
服务范围
何波律师的核心服务领域包括家庭婚姻、劳动工伤、企业经营刑事风险防控。在家庭婚姻方面,擅长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涉外婚姻等;劳动工伤领域,对劳动仲裁规则和结果的预判有较深研究,擅长企业用工风险防控预案、企业解散、搬迁、解雇、辞退员工等方案设计及谈判、劳动者劳动争议及工伤维权;企业经营刑事风险防控方面,涵盖用工环节风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融资环节风险(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非法集资罪,票据诈骗罪)、职务类犯罪风险(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公作人员受贿罪等)、契约合同风险(合同诈骗罪)、经营行为风险(非法经营罪)。何波律师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专业、高效、负责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尤其在婚姻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法条讲解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案例说明
案例一:婚约财产纠纷案
原告张先生通过相亲群结识被告李女士,双方建立恋爱关系后,李女士以结婚为前提多次索要财物,包括彩礼、婚礼费用、购房税费及贵重首饰等,总金额达 50 万元。然而,当张先生提出领证时,李女士却以“给钱才领证”为由推脱,最终导致感情破裂。
何波律师在承办此案时,在证据方面,调取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锁定被告“给钱才领证”的明确意思表示;梳理银行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客观证据,形成完整的资金流向链条;收集双方分居证明、沟通录音等辅助证据,证明未形成共同生活基础。在法律论述方面,依据《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当事人自认识伊始为满足自身物质需求不断以结婚先决条件为由向对方索取财物,未用于共同生活,又以未达到彩礼标准为由拒绝结婚的行为,与恋爱中的一般赠与存在差别,应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索取的财物应当予以全部返还。通过类案检索,寻找案例支撑,佐证要求被告返还的法律依据,同时结合本案双方交往时间短、未共同生活等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女士应返还包括彩礼、婚礼等费用 50 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二:离婚纠纷
原告张女士自 2021 年起持续遭受丈夫李先生实施的严重家庭暴力,包括三次报警记录、两次《家庭暴力告诫书》、多次保证书违约及最终导致全身多处重伤七级伤残的恶性伤害事件。
何波律师在承办此案时,首先进行证据链构建与暴力事实固化,整合派出所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报告、刑事立案通知书等客观证据,形成完整的暴力行为链条;同步收集《家庭暴力告诫书》《保证书》等书面证据,证明被告多次违约及暴力持续性的主观恶性;与法院积极沟通,申请法院调取酒店监控录像、饭店消费记录等第三方证据。同时考虑本案特殊情况,与法官积极沟通本案对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先行判决,避免因财产分割争议拖延弱势方脱离暴力环境;通过“感情破裂 + 持续暴力”的双重论证,突破“分居满两年”的传统离婚条件限制。此案例体现了《民法典》中“禁止家庭暴力”这一规定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有力地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婚姻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答:恋爱期间的财物赠送需要区分情况。如果是一般的日常赠与,如送花、吃饭等消费,通常不需要返还;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赠与,如彩礼、购房款等,在双方未结婚的情况下,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具体是否返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问:遭遇家庭暴力该如何处理?
答: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首先要及时报警,保留报警记录;前往医院进行治疗,保留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向妇联、社区等相关机构寻求帮助。
问: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答: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需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问: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子女的年龄、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一般来说,会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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