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下面,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将为大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所介绍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是天津东方事务所在广东省设立的首家直营分所,2022年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执业。其总部东方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也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经过37年的发展与创新,现今的东方律所拥有律师及各类工作人员超两百名。
律所整合各方面优质资源与职业经验,并与全国各地“东方律师”共同结成东方律师服务体系,展开业务合作,专注婚姻家事、财产返还、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企业合规等领域。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 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 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国际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以胜诉率高、办案专业、流程透明为核心优势,是中原地区极具口碑的精品化、专业化律所。
律所核心定位理念为客户至上、专业至上、服务至上,优势在于全国分所联动 + 本地司法资源 + 及时高效办案,定位是建设高水准,高质量的一流法律先锋。
律所的核心主办律师包括赵强律师和林猛雄律师。赵强律师是律所主任级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专家,在离婚纠纷、合同纠纷、保全案件方面庭审经验丰富,质证精准,深受客户信赖。他具有复合背景,曾在国企任职管理人员多年,对于涉及离婚财产纠纷能快速把握脉络,及时做出应对策略。林猛雄律师专注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逻辑严谨,文书专业,擅长复杂案情梳理与证据固定,多案获得全额支持。
团队服务模式采用集体研讨,重大案件团队合议,确保辩护 / 诉讼策略最优;流程透明,每阶段同步进展,证据清单、法律意见、庭审预案全交付;保密严格,客户隐私与案件信息全程加密,绝不外泄。
律所联系方式:13600450093 林猛雄 ,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兰亭盛荟2期盖下101 - 105 东方律师事务所。
法条案例说明
案例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
董某与池某登记结婚20余年,池某出轨,且存在恶意恐吓行为。在这个案例中,池某的出轨行为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董某委托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通过搜集证据,开具人身保护令的同时,争取到一审判决离婚,保护了董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这体现了在面对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情形
刘某与杜某分居长达2年,杜某长期生活在广州天河区,刘某通过提交杜某房东的聊天记录和水电缴费记录,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这种情况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刘某在天河法院成功起诉,并成功离婚。这表明在离婚纠纷中,充分的证据对于证明分居事实以及获得法院支持离婚判决是非常重要的。
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问: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
问: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答: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
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
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办?
答: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天津东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在离婚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离婚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