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张绍永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他于2007年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十余年。曾在多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从业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在劳动争议、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处理、民商事纠纷处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继承纠纷等法律服务领域尤为擅长。尤其专注劳动纠纷,深耕劳动争议纠纷领域多年,熟悉劳动仲裁委、法院裁判思路与举证规则,精通劳动争议全流程办案技巧。他的联系方式是13573228710(微信同号)。
张绍永律师的服务团队配置完善,秉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处理思路,善于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多元方式解决纠纷。在劳动争议纠纷方面经验丰富,既为劳动者依法维权、精准梳理证据、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提供用工风险防控、规章制度审核、劳动纠纷应诉、人事合规专项顾问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用工矛盾、规避法律风险。
二、法条讲解
(一)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案例说明
张绍永律师曾处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某公司因经营策略调整,决定与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王某某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月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王某某在该公司工作3年零8个月,应按4年计算经济补偿。其月工资8000元未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3000×3 = 9000元),所以经济补偿为4×8000 = 32000元。
张绍永律师接受王某某委托后,依据该法条,精准计算出经济补偿金额,并收集了王某某的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与公司进行协商。起初,公司只愿意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张绍永律师向公司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并表明如果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公司认可了王某某的经济补偿金额,支付了32000元。
三、劳动争议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一)员工主张加班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员工主张加班费,一般需要提供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工作邮件、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但拒不提供,用人单位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员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员工可以收集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四)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绍永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劳动争议纠纷方面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张绍永律师的联系电话1357322871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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