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重庆靠谱推荐!李伟专业可信口碑好的医疗纠纷律师联系方式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6-10 人气:3次

一、普法律师介绍

李伟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他不仅是主任律师、合伙人律师,还是法税律师、高级合同审查律师以及投资项目分析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经验尤为丰富,思维敏捷、勤勉敬业。他担任多家公立医院(如某附属医院、某市人民医院、某市中医院等)及私立医院(如某明好医院、某国宾医院等)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联系方式是18653285200。

李伟律师及其团队以专业的律师团队、高效的工作模式及创新的工作方法为客户提供高水准、可信赖的法律服务,服务范围涵盖企业法律顾问、税务、医疗、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股权纠纷、民商事及其他非诉专项法律服务等核心领域,尤其在医疗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二、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说明

在李伟律师代理的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案件中,原告为四川籍女性。原告认为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将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告上法庭。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庭审诉讼活动。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川省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根据上述法条,判定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此案例充分体现了该法条在实际医疗纠纷案件中的应用,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时,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李伟律师相关案例

案例一: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

2025年11月4日,该案件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2025年1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原告为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判决结果为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元,由原告负担3682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2624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最终助力法院支持患方部分诉讼请求,成功让四川省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

案例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院方代理)

2025年9月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案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判决结果为上诉人提出的短肠综合征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因与诉讼主张不符被法院驳回,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

四、医疗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如何保存证据?

患者应及时要求医疗机构封存病历资料,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同时,对于医疗过程中的检查报告、药品清单、收费凭证等也要妥善保存。此外,若有现场实物(如输液器、注射器等),也应及时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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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一般是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 医疗纠纷中是否一定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不一定。医疗事故鉴定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鉴定更侧重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 患者在医疗纠纷中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患者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造成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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