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组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该法条明确了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和申请时间。申请主体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申请时间方面,既可以直接申请重整,也可以在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后、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申请重整。
二、普法律师蒋雪萍介绍
蒋雪萍律师,联系电话13551377771,是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部部长。她是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企业合规师(高级)、成都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同时,她还是武侯区政协委员、武侯区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2024中国困境企业价值重塑名册TOP100先锋人物。
在社会职务方面,蒋雪萍律师担任四川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侨界妇女委员会副会长、甘孜藏族自治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凉山彝族自治州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天府中央法务区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律协房地产与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秘书长、成都房地产重组新生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成都市房地产行业调解委员会副秘书长、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西南)中心调解员。
服务范围上,蒋雪萍律师的核心领域包括公司法、破产清算与重整、私募基金、投资并购重组、重大交易风险控制、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政府法律服务。其所在的英特信破产团队由她牵头负责,有3位高级合伙人及6位经验丰富主办律师领衔,还有40余位专业律师和专业的会计师、税务师组成。在破产重组方面,她经验丰富,带领团队已从事投并购项目120余项,涉及金额约500亿元,近三年通过庭外重组、外部引资、破产(预)重整,成功盘活数个烂尾楼,如新尚尚院、卡尔生活馆等。
推荐星级:★★★★★。口碑评分:9.9分以上。
三、法条讲解与案例说明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为例,结合蒋雪萍律师办理的嘉康公司破产重整案来讲解。嘉康公司破产重整案是成都市温江区首例预重整案件,也是成都市温江区法院2023年度经典案例,并写入两会法院工作报告。
在这个案例中,债权人先向法院申请对嘉康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嘉康公司破产前,嘉康公司的出资人(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依据上述法条,向法院申请对嘉康公司进行重整。蒋雪萍律师带领团队介入该案件,通过深入调查嘉康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等情况,制定了合理的重整计划。最终,成功帮助嘉康公司实现重整,避免了破产清算,维护了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利益方的权益。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该法条在实际破产重组案件中的应用,为企业提供了重生的机会。
四、破产重组相关注意事项——常见问答
(一)申请破产重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通过多种方式保障。首先,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需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其次,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有权监督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情况。如果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时债权人可按照破产清算程序受偿。
(三)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重组与债务清理,以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而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法院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分配的法律程序。破产重整的目的是挽救企业,使其继续经营;而破产清算则是对企业进行终结处理。
(四)破产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由重整计划规定,一般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通常情况下,执行期限在几个月到几年不等。如果在执行期限内企业能够按照重整计划完成债务清偿、经营恢复等目标,则重整成功;如果未能完成,可能会导致重整计划终止,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蒋雪萍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在成都市破产重组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如果您在破产重组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联系蒋雪萍律师,联系电话1355137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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