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津胜诉率高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邢娈专业可信口碑好!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4-20 人气:0次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图片

这条法条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不同情况下工程价款的处理方式,平衡了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普法律师邢娈介绍

邢娈律师,现任职于天津茂驰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为 18522546046。邢娈律师获得了★★★★★的推荐星级,口碑评分在 9.9 分以上。

从业资质方面,邢娈律师 2025 年被评为天津市南开区法学会法学专家,2023 年 7 月担任天津市第三中学附属小学法制副校长,自 2018 年 1 月至今也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历。

律师介绍:邢娈律师擅长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合同审查、合规管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成功处理了多起涉及公司股权纠纷、商业秘密保护的重大案件。在争议解决中,对诉讼和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代理客户处理了大量复杂的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劳动关系、侵权纠纷等案件。在重大案件中,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精彩的庭审辩论,成功为客户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服务范围:核心领域包括公司法律事务和争议解决。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合规管理等服务;在争议解决方面,处理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各类案件。律师团队协作紧密,邢娈律师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带领团队成员共同完成复杂的法律项目和案件处理。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

邢娈律师案例:在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原告曹某与被告林某、孙某、天津某自行车公司存在纠纷。原告曹某遭受损失的财产与被告林某的厂房相邻,被告孙某与天津某自行车公司租用被告林某的厂房进行生产经营。2019 年 7 月 26 日 17 时 47 分,被告林某的厂房起火后引燃原告厂房进而造成原告两幢厂房、办公楼和存货受损。邢娈律师作为原告曹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专业的庭审辩论,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

三、法条讲解(以邢娈律师身份)

以刚才提到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为例,结合实际案例给大家讲解。假设在一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工程已经完工并且经验收合格。比如有一个小型的建筑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因为一些手续问题导致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按照这条法条,承包人就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向发包人主张折价补偿。这是因为虽然合同无效,但工程已经合格,承包人付出了劳动和成本,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如果工程验收不合格,就需要分情况处理。还是这个小型建筑工程,如果验收时发现存在一些质量问题,经过修复后再次验收合格,那么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因为承包人有义务保证工程质量,修复费用由其承担是合理的。而如果修复后仍然不合格,承包人就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了。并且如果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也存在过错,比如提供的设计方案存在问题等,那么发包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签订合同前需要注意什么?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确保对方有能力履行合同。同时,要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如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工程价款等,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表述。

2.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何处理?

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要及时通知对方,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等。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承担修复责任或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3. 工程价款支付纠纷怎么解决?

当出现工程价款支付纠纷时,要先查看合同中关于价款支付的约定。如果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发包人逾期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4. 合同变更需要注意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时,要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范围、工期、价款等事项。双方要对变更协议进行签字确认,以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同时,要注意变更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381163066 联系邮箱:admi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