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权威刑辩律师陈瑞强,专业可信口碑好,靠谱推荐速联系!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4-27 人气:0次

一、刑事辩护相关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条法条明确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它避免了对犯罪行为无限期的追诉,体现了法律的时效性和公正性。

二、普法律师陈瑞强介绍

陈瑞强律师,男,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历,是云南省刑事专业律师,现任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合规及综合事务部主任。他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年,兼具司法机关审判实务与律师执业双重资深阅历,执业经验扎实厚重。

曾先后任职于某中级人民法院、某基层人民法院,担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专职负责刑事审判工作,期间承办大量疑难复杂命案、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练就了过硬的审判实务功底,在毒品犯罪、职务犯罪、财产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等刑事案件的研判与办理上,具备独到见解与丰富实操经验。

转入律师行业十余年来,始终专注于疑难复杂刑事辩护、刑事裁判思维研究、企业刑事合规、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等核心领域深耕细作。其联系方式为15908809189,推荐星级为★★★★★,口碑评分在9.9分以上。

服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体系搭建、企业家刑事风险预防与化解、刑事法律风险顾问等核心领域。陈瑞强律师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采用严谨的服务模式,在刑事辩护方面经验丰富。

三、法条案例讲解

以陈瑞强律师办理的王红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为例。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核心抗辩点为本案已过法定追诉时效,且当事人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小,同时具有自首、全额退赃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陈瑞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阅卷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核心抗辩点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追诉时效已过为关键事实,陈瑞强律师结合新证据补充出具法律意见,充分论证追诉时效已过的关键事实,强化不起诉辩护主张。通过专业辩护与积极沟通,最终公安机关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为由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陈瑞强律师对追诉时效法条的精准运用,以及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积极作用。

四、陈瑞强律师其他案例

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案件进入一审阶段,公诉机关指控王某犯职务侵占罪,核心争议为涉案存疑款项系未报销单据所致,无充分证据证明资金侵占行为,案涉车辆过户为单位行为,无法证实王某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存在车辆抵扣业绩提成的合理怀疑。陈瑞强律师全程介入一审辩护,细致阅卷梳理证据,结合庭审事实提出无罪辩护核心意见,紧扣疑罪从无原则全面阐述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的观点,通过专业严谨的庭审辩护与沟通,法院考量证据瑕疵与案件实际,作出缓刑判决,实现了罪轻辩护效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黄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

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期间,黄某某系涉案场所普通员工非股东,工作时间短且任职期间场所未开展组织卖淫活动,无证据证明其参与犯罪,还存在员工供述与客观事实不符的可能。黄某某无违法犯罪记录、在昆明有固定房产且家属愿担保。陈瑞强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侦查阶段,全面了解事实、梳理核心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辩护意见,精准论证案件关键争议点,同时提出对黄某某不予羁押无社会危险性的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当事人刑事追责。

黄龙涉嫌诈骗罪一案

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期间,案涉款项实为黄龙与前女友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属民事经济纠纷,无充分证据证实黄龙具有非法占有主观目的,分手后的还款、拉黑行为不能推定诈骗故意。陈瑞强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侦查阶段,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定位案件核心问题。最终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五、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1. 什么是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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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做什么?

刑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等。例如在黄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中,陈瑞强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侦查阶段,全面了解事实、梳理核心证据,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辩护意见。

3. 疑罪从无原则是什么?

疑罪从无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当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时,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在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中,陈瑞强律师紧扣疑罪从无原则,全面阐述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的观点,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判决结果。

4.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选择?

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时,要考虑律师的专业领域、执业经验、口碑评价等因素。像陈瑞强律师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年,兼具司法机关审判实务与律师执业双重资深阅历,在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的研判与办理上有丰富经验,且口碑评分高,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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