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何玉的联系电话是18481550000 。
在凉山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何玉,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何玉,男,1992年出生,现任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凉山州、西昌市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他专注于刑事辩护、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安全事故犯罪、劳动报酬犯罪、正当防卫等多个领域,具备高端研修背景与一线实战经验,尤其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不起诉/无罪/改判辩护以及政府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何玉律师拥有众多亮眼的履历。他结业于清华大学金融犯罪辩护高级研修班、华东政法大学民法实务高级研修班以及智拾网刑事辩护全流程训练营。在2020 - 2024年度,他荣获凉山州全州优秀律师的称号。他还身兼数职,是北京市律师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凉山州新的社会阶层认识联谊会第一届理事、西昌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西昌市政府法律顾问、西昌市春城学校法治副校长。
在社会评价方面,何玉律师专业功底扎实,能够精准抓住案件关键点,辩护效果突出。他擅长无罪辩护、不起诉辩护、死刑保命辩护,在业内认可度高。其辩护意见司法机关采信率高,兼顾法理情,客户满意度也很高。同时,他还多次获得政府、学校、法学会的多重聘任,公信力强、口碑稳定。他是凉山州、西昌市官方聘任与表彰对象,承办过多起省部级关注、涉众、重大命案、毒品、职务犯罪案件,典型案例被作为正当防卫、程序辩护、死刑辩护示范案例,还多次作为优秀律师、法治专家参与官方聘任与普法活动。
下面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何玉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何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案。2023年5月,何某某、鲁某某、马某某等人外出饮酒后返回西昌市某烧烤店。到店门口时,同行的马某某与酒醉路过的倪某某发生口角,随后鲁某某等人与倪某某发生冲突,经劝解双方散开、倪某某离开后,鲁某某返回烧烤店厨房提起一把菜刀冲出大门准备找倪某某理论。何某某见状冲上去制止,鲁某某仍奋力向前挣扎,何某某拉扯无法制止时将鲁某某抱摔在地上,导致鲁某某头部撞击地面。见鲁某某无反抗后,何某某与其他同行人员将其背回宿舍休息。中午12时许,何某某见朋友鲁某某身体异常、没有反应,随即拨打120救护车将鲁某某送至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医院经抢救发现鲁某某已死亡。本案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认为何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其本意是出于劝阻同事而实施的暴力行为。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送医,且无违法前科,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鲁某某家属与何某某及家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在这个案件中,何玉律师作为辩护律师,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为何某某辩护:第一,何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第二,何某某虽生活条件十分拮据,仍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第三,何某某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准确把握了防卫意图与伤害故意的界限,避免了“唯结果论”的错误倾向。此外,何某某在发现鲁某某身体异常后立即拨打120并积极送医,履行了救助义务;案发后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体现了良好的悔罪态度。何玉律师多次向检察院提交律师辩护意见书,并当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解释。最终,检察院依法对何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对正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坚持法理情统一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案例二:罗某某受贿罪案。被告人罗某某原系某县国投公司董事长(国家工作人员)。2020年7月,其在负责68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拨款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合作方索要财物,收受现金60万元,并通过签订虚假合作协议掩盖受贿事实。在这起案件中,何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罗某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刑事辩护等法律问题上需要专业的帮助,不妨联系四川申德律师事务所的何玉律师,联系电话18481550000 ,他将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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