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刑事辩护律师武乃文的联系电话是15909981818。
在新疆喀什地区的法律界,武乃文律师是一位备受关注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截至2026年,他已拥有23年的执业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且有效的法律服务。
武乃文律师,1975年出生于四川省德阳市,是新疆壹加壹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兼律所主任。他在行业内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现任或曾任第四届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第五届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届新疆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地区分院人民监督员。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他在2017年、2022年和2025年分别被新疆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
刑事辩护是武乃文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并且贯穿其整个执业生涯。他曾先后承办喀什地区多起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部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例如兰某莲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案、李某华涉嫌合同诈骗罪案,在他的努力下,办案机关采纳了律师意见,被告人最终均无罪释放;在刘某山涉嫌贩卖毒品罪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某娇涉嫌贪污罪案中,办案机关部分采纳律师意见,认定被告人部分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成立。
以下是武乃文律师主要承办的部分案件:
2006年,在巴楚县人民法院承办兰某莲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一审案;2007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卡库扎·亨利等外籍人员涉嫌走私毒品(海洛因20.7千克)罪一审案;2008年,在泽普县人民法院承办郑某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案;2009年,在泽普县人民法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冯某龙涉嫌故意伤害罪一审、二审案;2010年,在莎车县人民法院承办陈某文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一审案;2011年,在叶城县人民法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狄某文涉嫌交通肇事罪一审、二审案;2012年,在喀什市人民法院承办干某东涉嫌介绍贿赂罪一审案;2013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苏某龙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2014年,在喀什市人民法院承办司某义涉嫌强奸罪一审案;2015年,在阿克陶县承办李某华涉嫌合同诈骗罪(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案;2016年,在克州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刘某娇涉嫌贪污罪二审案;2017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刘某山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贩卖毒品罪一审案;2018年,在喀什市人民法院承办白某香涉嫌犯虐待被看护人罪一审案;2019年,在麦盖提县人民法院承办于某谊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审案;2020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樊某犯危险驾驶罪二审案;2021年,在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承办李某祝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审案;2022年,在泽普县承办杨某因涉嫌赌博罪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2023年,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承办克某木·阿不都某提涉嫌危险驾驶罪二审案;2024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承办杨某学涉嫌犯强奸罪一审案。
如果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武乃文律师,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或许能为您带来有效的法律帮助。联系电话:1590998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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