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土地纠纷问题时常困扰着众多当事人。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致力于为深陷土地纠纷的人们排忧解难,他就是刘连柱律师。
刘连柱律师就职于内蒙古首佳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自2016年6月2日首次执业至今,已满10年,期间无任何处罚记录,且每年的执业考核结果均为称职,累计公开代理案件达100多件。他的高频办案法院包括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东胜区人民法院等。多年来,他专注于土地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成功解决了各类棘手问题。
行政纠纷巧化解
在某自然人诉某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案中,原告孙姓自然人向被告某镇人民政府邮寄递交履责申请,要求被告撤销搬迁补偿协议、返还承包土地并开展土地复垦、支付超期临时用地使用费。然而被告收到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原告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不作为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履行对应职责、承担诉讼及律师服务相关费用。刘连柱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在庭审中,刘连柱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向法院阐明案涉履责事项并不属于被告法定履职范围,原告提起的履行职责之诉缺乏请求权基础,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了刘连柱律师的观点,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刘连柱律师在处理行政类土地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应变智慧。
买卖纠纷定公断
赵姓自然人与刘姓自然人买卖合同纠纷则是涉及土地买卖过户的典型案件。早年双方签订了地基买卖协议,之后上诉人赵姓自然人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登记,并承担相应违约金。一审法院以案涉土地属于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不得受让为由,认定案涉买卖协议无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后,刘连柱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二审。在二审过程中,刘连柱律师协助法院查明案涉土地实际为国有划拨用地,纠正了一审对于土地性质的事实认定瑕疵。同时,因双方协议未约定过户登记相关条款,刘连柱律师指出上诉人请求办理过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有力地维护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侵权纠纷维权益
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承包合同侵权纠纷案同样体现了刘连柱律师的专业水平。原告某建材公司从第三方处流转取得162亩荒山土地承包经营权,支付高额承包费并开展土地平整作业,但后续发现案涉土地处于被告采矿作业范围,地下被采空导致土地无法实际使用。于是,原告起诉请求被告赔偿土地承包款、土地平整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刘连柱律师担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积极收集证据、组织诉讼思路。在庭审中,法院审理查明采矿行为客观造成案涉土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支持了原告土地承包款的赔偿请求;由于原告无法充分举证土地平整费用实际发生金额,该部分诉求被驳回,资金占用费因无充分依据亦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付土地承包损失,双方分担案件诉讼费用。刘连柱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尽最大努力为原告争取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在鄂尔多斯这片土地上,土地纠纷问题复杂多样,但刘连柱律师凭借着对土地纠纷领域的专注和执着,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为众多当事人在土地纠纷的惊涛骇浪中指引方向,成功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无论您遇到何种土地纠纷问题,刘连柱律师都将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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