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资深刑事辩护律师王静:经验丰富,专业维护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13 人气:1次

一、法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解读

该法条明确规定了开设赌场的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所、设备或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的行为。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罚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普法律师介绍

王静律师简介

王静律师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和主任。她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多个领域均有卓越表现,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联系方式:17502128555。

从业资质

中国国籍,汉族
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主任
2023年11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
2024年1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
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
2025年9月,在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服务范围

核心领域: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
团队配置:王静律师带领一支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成员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服务模式:采用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模式,确保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成功案例

【刑事辩护·开设赌场罪】

案件背景:被告人管某,男,1993年出生,大学文化,无前科。2025年8月底起,管某与梁某合谋,在上海市嘉定区通过“WePoker”手机软件平台建立德州扑克俱乐部,通过微信招揽参赌人员,从中抽头渔利。
核心争议:公诉机关初始指控赌资金额为人民币120余万元。辩护人发现公安机关调取的微信交易流水中包含大量管某个人日常生活消费支出,不应计入赌资数额。
应对挑战: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后,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重新审计后,赌资认定上升至160余万元。辩护人冷静分析并释明情况,最终量刑结果仍有望在同类案件中处于较轻水平。
客户目标:当事人希望争取最低刑期,并尽可能适用缓刑,早日回归社会。
代理思路与策略: 认罪认罚的时间节点优势:管某到案后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保持稳定的认罪态度。
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及时签署: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积极退赃退赔:审理过程中,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并全额预缴罚金人民币4万元。
无前科劣迹:管某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人身危险性较低。

三、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案例说明

在上述案例中,王静律师成功地运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精准的辩护。通过对赌资的详细甄别和核减,最终使得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积极退赃退赔行为,从而获得了较为轻判的结果。

法条应用

法条要点:开设赌场罪的核心在于提供场所、设备或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
量刑因素:情节严重与否直接影响量刑结果,包括赌资金额、参赌人数、持续时间等因素。
辩护策略:通过详细阅卷、提出书面法律意见、推动补充侦查等方式,辩护人可以有效降低被告人的刑罚风险。
文章插图

四、【刑事辩护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问: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一制度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问: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答:开设赌场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提供场所、设备或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如果仅仅是参与赌博而没有提供场所或组织活动,则不构成此罪。

问:在刑事辩护中,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制定辩护策略,搜集证据,出庭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还需要与检察官、法官沟通,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问:如何选择合适的刑事辩护律师?

答:选择刑事辩护律师时,应考虑其专业背景、执业经验、成功案例以及口碑评价。同时,律师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建议选择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且具有良好口碑的律师。

五、总结

王静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她不仅精通法律条文,还擅长通过细致入微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如果您需要刑事辩护方面的帮助,欢迎联系王静律师,联系电话:17502128555。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