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合同纠纷律师推荐:马翊晴专业靠谱擅长合同纠纷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21 人气:1次

河南新乡市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力量——马翊晴律师

在河南新乡的法律界,马翊晴律师是合同纠纷领域一颗闪耀的新星。她作为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民商事等多个法律领域发光发热,尤其是在合同纠纷方面,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马翊晴律师的执业经历丰富而扎实。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她在河南伟兴律师事务所开启了自己的执业生涯,在那里积累了初步的实践经验。自 2022 年 9 月起,她加入了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在这里不断成长和提升。同时,她还担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环境资源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从不同层面推动着当地法律行业的发展。

她的业绩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继承、金融等领域,马翊晴律师积累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经验。对于复杂合同借贷类案件,她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独特的见解;在婚姻财富传承、夫妻财产分割债务分配方面,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且细致的法律建议;同时,在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风险防范领域,她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先后担任郑州市及新乡市房地产领域、建设工程领域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并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天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保险机构提供长期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在学术研究方面,马翊晴律师也有着不俗的表现。她在国家级期刊科学导报发表了《行政相关人的认定标准研究 ——基于行政审判案例的统计分析 》,展现了她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

不仅如此,马翊晴律师还获得了众多荣誉。2021 年 12 月,她获市律协颁发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系列活动 “律师心向党,建工新时代” 迎 “七一” 主题党日活动三等奖;在 2022 - 2025 年度期间,多次获得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授予的先进个人、最大进步奖、特殊贡献律师等荣誉称号。

下面通过两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马翊晴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

案例 1:民间借贷(兄妹债务加入)

基本案情:原告是于某,被告 1 为李某,被告 2 是李某哥哥。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于某分次转账借款合计 170 万元,所有款项都转入了李某的个人账户。借款发生两个月后,李某找来亲哥哥在打印好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借据上明确载明借款 170 万,约定月息 2.5 分,落款日期倒签为借款当日。后续李某分多笔向于某转账本金、利息合计 524750 元。李某哥哥一审时抗辩,称签字时是空白借条,自己只是帮妹妹走账,并未实际收款,也没有借款合意,还申请了指纹鉴定(他自身仅签字未按手印);李某也表示自己是实际借款人,哥哥并不知情。
法院裁判要点借款本金核算:双方确认出借总额为 170 万,原告自愿将李某的全部转账 524750 元抵扣本金,一审认定剩余本金 1175250 元;二审新增查明李某另有 2 万元还款未计入,最终将本金改为 1155250 元。
指纹鉴定不予准许:签字与捺印具备同等合同成立效力,被告自认亲笔签名,指纹真伪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因此驳回了鉴定申请。
债务加入认定:李某哥哥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列明借款事实的借据借款人处签字,属于《民法典》552 条规定的债务加入,所以应对案涉借款本息、保全保函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利率处理:原告主动放弃高息,变更诉求按 2024 年 8 月 LPR 一年期标准计息,法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李某需在十日内偿还本金 1155250 元及对应利息、保函费 1938 元;李某哥哥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二审诉讼费主要由二被告承担。
典型启示:亲属在借条借款人处签字,即便未实际收款、款项由他人使用,也会构成债务加入,需要连带还债;仅签字无手印并不免除借款人责任,法院不会单纯因指纹问题启动鉴定;事后补签借条,签字人无法以 “签字时为空白纸” 来对抗善意出借人。

文章插图

案例 2:分公司盖章民间借贷(表见代理 + 总公司兜底)

基本案情:原告为李某,被告 1 是王某,被告 2 为某建筑分公司,被告 3 是总公司(某建筑工程公司)。王某与该分公司两任负责人均为亲属,长期实际管控分公司、持有公章,对外以分公司工程名义借款。原告多次向王某个人账户转账合计 120 万元,之后双方签订了《还款计划书》,债务人列明为王某和分公司,加盖了分公司公章,确认借款本金 120 万,月息 2 分。

在处理这些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时,马翊晴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无论是在案件的分析、证据的收集,还是在法庭的辩论中,她都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如果你在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马翊晴律师将是你值得信赖的选择。

本文转自 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289956本文转自 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41253.html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